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第2号市级总河长令,根据《奉节县扎实开展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三乱”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奉节河长发〔2020〕9号)文件要求,现将问题清单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有关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根据《2号总河长令中岸线乱占、河道乱建排查整治标准及工作流程》分析问题原因,落实问题整改,细化整改方案及具体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时间,10月15日前将整改方案报县河长办,整改结果于11月30日前报县河长办备案。同时举一反三,对“三乱”问题进一步排查,按照“立查立改”原则,逐一整改,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坚决杜绝虚假式整改、表面式整改、应付式整改及整改不力等突出问题,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检验。
附件:奉节县2020年度自查“三乱”问题清单
奉节县河长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