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9424T/2021-007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0-12
[ 发布日期 ]
2021-10-12
重庆市奉节县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牵头指导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拟订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信息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我县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11、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对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协调组织市级、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以及跨区域、跨流域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13、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4、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与国际合作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在我县的履约工作。

15、承担奉节县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奉节县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机构设置。奉节县生态环境局是主管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县政府直属机构。设奉节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奉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奉节县环境应急管理中心3个下属单位和4个内设机构。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在财政实行全县集中统一收付制度以来,我局下属单位奉节县行政执法支队和奉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两站统一纳入我局机关进行财务核算。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由原来的“生态环境局”更名为“生态环境局”,职能职责如上所示,内设办公室、生态规划科、综合科、政策法规科;奉节县生态环境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机构改革后,奉节县生态环境局机下属单位奉节县行政执法支队和奉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统一纳入我局机关进行财务核算,统一进行财政预决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804.53万元,支出总计2804.53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0.06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为生态环境相关项目增加。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80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0.06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为生态环境相关项目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4.53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80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0.06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为生态环境相关项目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24.13万元,占40%;项目支出1680.39万元,占60%。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合理有效使用资金,未出现资金留存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04.5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30.06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为生态环境相关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0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0.06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相关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1.34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等环保专项经费支出预算300万元。此外,19年未完成项目指标结转921.34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0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0.06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相关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1.34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等环保专项经费支出预算300万元。此外,19年未完成项目指标结转921.34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合理有效使用资金,未出现资金留存情况。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4.06万元,占4.7%,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2)卫生健康支出66.76万元,占2.4%,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3)节能环保支出2474.17万元,占88.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7.19万元,增长19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等环保专项资金300万元,19年未完成项目指标结转921.34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24万元,占0.85%,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5)住房保障支出49.54万元,占1.76%,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4.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4.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5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2020年单位新增在编人员8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89.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9万元,减少14%,主要原因是2020年疫情原因,人员减少出差活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1.3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2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单位节约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2万元,增加17%,主要原因为:新购置了一辆价值25万元的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2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应急车辆一台。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减少3.8%,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9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执法、监测、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支出数基本持平。

公务接待费4.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1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570人,其中:无国(境)外公务接待发生。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8元,车均购置费25万元,车均维护费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78 278.1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4万元,减少31.77%,主要原因是2020年疫情原因,人员减少出差活动。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与培训费的支出科目口径做了调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相关工作。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发生620.61万元,其中采购货物支出447.11万元,采购服务支出173.5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343.1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顺利,自评项目较多,完成目标绩效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市级环保专项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完成了年度总体目标。

2020年县财政下达我单位资金预算42.4万元,用于奉节县“三线一单”编制,通过市级验收,并于2020年12月完成编制成果发布工作,编制成果作为县级各类规划编制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依据。

(1)数量指标。编制并打印奉节县“三线一单”成果5份。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红马水泥厂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不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应及时对该地块实施风险管控。

(2)质量指标。奉节县“三线一单”编制成果经市级专家组验收通过,并向全社会公开发布。

(3)时效指标。2020年12月17日,奉节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奉节府发〔2020〕34号),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奉节县“三线一单”编制成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县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区域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奉节县“三线一单”编制成果的运用,县域生态环境严格分区管控,区域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8%以上。

绩效目标自评表(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奉节县“三线一单”编制费用 项目负责人 杨锦江
主管部门 奉节县生态环境局 实施单位 奉节县生态环境局
资金情况(万元) 类          别 全年预算 全年执行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2.4万元 42.4万元 10分 100% 10分
其中:财政拨款 42.4万元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完成情况综述
完成 完成奉节县“三线一单”成果编制工作,并通过市级验收。并于2020年12月完成编制成果发布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三线一单”编制份数 12.9分 5分 5分 12.9分
会议次数 12.9分 12次 12次 12.9分
质量指标 编制成果验收通过率 12.9分 100% 100% 12.9分
时效指标 编制成果按时完成率 12.9分 100% 100% 12.9分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区域环境质量改善 12.9分 稳当向好 稳当向好 12.9分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参与单位对技术支持工作的满意度 12.9分 ≥95% 98% 12.9分
成果运用单位满意度 12.6分 ≥98% 98% 12.6分
合计

90分

90分

(三)、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1、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县财政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县财政下达我单位资金预算42.4万元,用于奉节县“三线一单”编制。

2、部门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资金42.4万元,用于奉节县“三线一单”编制,通过市级验收,并于2020年12月完成编制成果发布工作,编制成果作为县级各类规划编制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依据。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4、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年,县生态环境局项目资金到位42.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项目实际执行到位资金42.4万元,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和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规范、完整,资金支出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执行。

5、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顺利完成奉节县“三线一单”编制任务,并发布编制成果。

6、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编制并打印奉节县“三线一单”成果5份。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红马水泥厂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不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应及时对该地块实施风险管控。

质量指标。奉节县“三线一单”编制成果经市级专家组验收通过,并向全社会公开发布。

时效指标。2020年12月17日,奉节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奉节府发〔2020〕34号),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奉节县“三线一单”编制成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县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区域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奉节县“三线一单”编制成果的运用,县域生态环境严格分区管控,区域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8%以上。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我单位组织开展的奉节县“三线一单”编制工作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于我单位对编制成果的科学编制预算,强化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资金使用方向,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该编制成果绩效自评拟在我单位公示栏内公示7天。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655181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