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9424T/2022-0034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9-28
[ 发布日期 ]
2022-09-28
重庆市奉节县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牵头指导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拟订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信息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我县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11、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对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协调组织市级、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以及跨区域、跨流域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13、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4、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与国际合作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在我县的履约工作。

15、承担奉节县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奉节县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机构设置。奉节县生态环境局是主管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县政府直属机构。设奉节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奉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奉节县环境应急管理中心3个下属单位和4个内设机构。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在财政实行全县集中统一收付制度以来,我局下属单位奉节县行政执法支队和奉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两站统一纳入我局机关进行财务核算。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由原来的“生态环境局”更名为“生态环境局”,职能职责如上所示,内设办公室、生态规划科、综合科、政策法规科;奉节县生态环境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机构改革后,奉节县生态环境局及下属单位奉节县行政执法支队和奉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统一纳入我局机关进行财务核算,统一进行财政预决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018.15万元,支出总计3018.15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3.62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为生态环境相关项目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018.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3.62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为生态环境相关项目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18.15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018.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3.62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为生态环境相关项目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477.24万元,占48.9%;项目支出1540.91万元,占51%。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合理有效使用资金,未出现资金留存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18.1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3.62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为生态环境相关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18.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3.62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相关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1902.92万元,增长170%。主要原因是专项转移支付结转1902.92万元。

2.支出情况。20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18.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3.62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相关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02.92万元,增长170%。主要原因是专项转移支付结转1902.92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合理有效使用资金,未出现资金留存情况。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0.12万元,占4.9%,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2)卫生健康支出54.59万元,占1.8%,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3)节能环保支出2761.42万元,占91.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02.92万元,增长170%,主要原因是专项转移支付结转1902.92万元。

4)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962.22万元,占31.88%,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5)住房保障支出51.45万元,占1.7%,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7.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新增在编人员6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89.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4.06万元,减少139%,主要原因是资金紧张,2020年的人员差旅费128万在2021年报销入账以及新建执法支队办公用房和厨房置办采购支出140万。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单位节约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8万元,减少67.1%,主要原因为:过紧日子,节省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执法、监测、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支出数基本持平。

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万元,增加0.4%,主要原因是各项检查增加,导致接待量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263人,其中:无国(境)外公务接待发生。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元,车均维护费3.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3.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4.06万元,增加139.14%,主要原因是2021资金紧张,人员差旅费在2022年报销入账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3.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3万元,增加300%,主要原因是与培训费的支出科目口径做了调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相关工作。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发生124万元,其中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采购服务支出124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 654.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顺利,自评项目较多,完成目标绩效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市级环保专项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完成了年度总体目标。

2021年县财政下达我单位资金预算19万元,用于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规划经费,通过市级验收,并于202112月完成编制成果发布工作,编制成果作为县级各类规划编制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依据。

(1)数量指标。完成规划文本编制数量成果1本

2)质量指标。符合重庆市建设管理规程,结合实际相关要求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并向全社会公开发布。

3)时效指标。符合重庆市建设管理规程,结合实际相关要求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生态效益指标更好地守护绿水青山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规划,县域生态环境严格分区管控,区域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5%以上。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规划经费

项目负责人

周国海

主管部门

奉节县生态环境局

实施单位

重庆福世德环境事务有限公司

预算执行     (万元)

资金性质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项目总预算


19.00

19.00

10

100%

10分

其中:财政拨款


19.00

19.00

其它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完成情况综述

“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规划通过市级专家技术评审,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并申创市级“两山”基地

《奉节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规划(2020-2025年)》已由县政府印发实施(奉节府发〔2021〕1号),并按既定计划,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市级“两山”基地现场核查申请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分值

实际完成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完成规划文本编制数量

1本

20分

已完成计划任务

20分


质量指标

符合重庆市建设管理规程,结合实际相关要求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符合

20分

符合

20分


时效指标

完成市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时限

2021年底前

10分

已完成计划任务

10分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更好地守护绿水青山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30分

持续改善

30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10分

≥95%

10分


合      计


100分


100分


(三)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规划经费项目支出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县财政下达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规划经费的通知》(奉节财建〔2021〕12号),在下达资金预算时同步下达了绩效目标。

(二)部门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奉节县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19万元,用于编制《奉节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规划(2020-2025年)》,并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实施,申创市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收到项目资金共计19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支付项目资金共计19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和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规范、完整,资金支出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执行。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编制形成的《奉节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规划(2020-2025年)》已由县政府印发实施(奉节府发〔2021〕1号),并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市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现场核查申请。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编制形成《奉节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规划(2020-2025年)》1部,电子文本1份。

2)质量指标。规划文本内容符合重庆市建设管理规程要求,已通过市级专家技术评审,对“两山”转化具有指导性作用。

3)时效指标。2021年底前,奉节县市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已通过市生态环境局技术评估、现场核查及公示命名。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生态效益。有利于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群众对“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满意度达到了95%以上。

三、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通过认真开展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综合评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度,我单位项目——“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规划经费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我单位将进一步巩固“两山”转化成果,持续推进“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努力提升全县生态环境质量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联系人:王梅

联系方式(电话):023-5655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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