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拟订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信息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我县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对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协调组织市级、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以及跨区域、跨流域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与国际合作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在我县的履约工作;承担奉节县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由原来的“环境保护局”更名为“生态环境局”,职能职责如上所示,内设办公室、生态规划科、综合科、政策法规科;《奉节县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奉节委办发〔2019〕30号)文件规定,奉节县生态环境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我局实有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4个科室(办公室、生态规划科、综合科、政策法规科),除办公室外,其他3个科室均已备案负责人。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机构改革后,奉节县生态环境局机下属单位奉节县行政执法支队和奉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统一纳入我局机关进行财务核算,统一进行财政预决算。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310.66万元,支出总计2310.66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77.31万元,增长5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增加,有调入人员和新招聘人员,增加人员经费。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310.6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77.31万元,增长5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增加,有调入人员和新招聘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0.66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310.6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77.31万元,增长5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增加,有调入人员和新招聘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其中:基本支出894.19万元,占38.7%;项目支出1416.47万元,占61.3%。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10.66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77.31万元,增长5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增加,有调入人员和新招聘人员,增加人员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0.6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77.31万元,增长5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增加,有调入人员和新招聘人员,增加人员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6.32万元,增长15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增加,有调入人员和新招聘人员,增加人员经费。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0.6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77.31万元,增长50.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增加,有调入人员和新招聘人员,增加人员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6.32万元,增长155.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增加,有调入人员和新招聘人员,增加人员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6.37万元,占6.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3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及调出,对应保险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49.12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7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及调出,对应保险支出减少。
(3)节能环保支出1911.83万元,占8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1.03万元,增长198.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增加、公招新增人员和调入人员结算增加相关费用。
(4)农林水支出145.12万元,占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1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只预算了单位基本支出经费,未预算2024年全年项目支出,年底决算时才统计当年发生的项目支出指标。
(5)住房保障支出58.21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4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及调出,对应保险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4.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9.6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1.16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公招新增人员和调入人员结算增加相关费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公积金、保险等支出;公用经费124.5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54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公招新增人员和调入人员结算增加相关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维修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96万元,下降57.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0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3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日常保养维修以及燃油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8万元,下降52.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9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2.2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生态环境局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8万元,下降72.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1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未组织因公出国(境);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148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50.2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1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2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未组织相关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未组织相关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5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54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公招新增人员和调入人员结算增加相关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均为应急保障用车9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主要用于采购三方服务。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绩效统一在奉节县生态环境局汇总公开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姚慧 023-56551813
附件:重庆市奉节县生态环境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