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奉节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日常巡查制度的通知》(奉节环发〔2021〕49号),建立全县各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巡查制度。根据巡查制度要求,各乡镇对水源地周边违法排污、违法新建项目、违法养殖等问题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依法处理,维护好水源地周边生态环境。2022年1、2月各乡镇严格落实水源地巡查制度,共开展水源地巡查209个次,全面保障辖区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