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第184号)收悉。经前期对接沟通、认真研究和会商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内容
您在建议中指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一大顽疾,存在整体设施建设未启动、农村居民整体环保意识较薄弱等问题,您建议:一是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建设;二是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二、办理过程
4月25日,县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操钢林亲自部署,召集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召开专题研讨会,对建议内容进行研判,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童小鹏牵头、综合一科科长杨检超负责,综合一科工作人员张婷具体办理的工作专班,专项推进建议办理工作。
4月30日,县生态环境局召集县住房城乡建委冯靖茹、县农业农村委陈小梅、县水利局周川、县供销联社刘伟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交流研究。
5月23日,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张婷汇总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复函。
5月27日,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童小鹏与您电话沟通工作开展情况,详细介绍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并认真听取了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过交流,您对办理工作和答复意见表示支持和满意。
三、完成情况
(一)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
2025年4月9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奉节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5—2027年)》(奉节府办〔2025〕15号),分年度明确了奉节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新增治理(管控)村社数量。目前,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管控)的村社达到266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70.18%,超额完成市级目标任务(2024年市级目标任务67.3%)。
对于未完成治理的113个行政村,通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污染调查行动、改厕和户厕粪污管控行动、集中资源化利用行动、乡镇设施管网延伸行动、集中处理设施达标整改行动、长效监管能力提升行动,科学谋划“一村一策”。针对集中居民点位及重点点位,明确村社治理模式及完成时序,严格打表推进。对于认定完成治理的行政村纳入完成底数清单,持续巩固治理成果,健全机制,防止反弹。对于已完成治理但仍存在问题的行政村,细化建立问题清单和逐步销号机制,深入分析问题成因,按照优化治理管控模式、管网修复与完善、集中达标处理设施整改等方式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序,推动落实整改,做好提质增效。预计到2027年底,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100%。
(二)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2022年8月5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奉节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奉节府办发〔2022〕88号);2023年12月27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奉节县村级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维实施方案》(奉节府办发〔2023〕88号),进一步规范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模式。县住房城乡建委牵头与中交一公局重庆奉节建设有限公司签订38份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合同,委托专业机构负责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养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县生态环境局对全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全年累计监测105次,督促监测发现异常的单位及时整改,2025年累计督促整改设施8座,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统一委托第三方公司负责,由专业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更好发挥其效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县政府副县长于潜审签。请在“渝快政”中对办理情况给予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