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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产业园区名单的通知》(市生态环境局便函〔2025〕762号)和《重庆市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实施方案(试行)》(渝环规〔2022〕2号)要求,深入推进我县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环评审批效能,我局组织制定了《奉节县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奉节县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试点实施方案
奉节县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