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奉节县2026年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专项检查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6-04-28

各科室、站(队):

按照《重庆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重庆市2026年生态环境行政检查计划》《奉节县畜禽粪污治理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等工作要求,现将《2026年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专项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奉节县生态环境局

2026420

奉节县2026年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专项检查计划

为切实加强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全县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场粪污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

全县范围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检查职权,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养殖场是否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是否落实环评批复要求,是否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落实证后管理要求。

(二)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检查养殖场是否按照要求建设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是否建有粪便、污水贮存及处理设施,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擅自闲置、拆除或关闭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

(三)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去向情况。检查养殖场畜禽粪便、废水、沼液等废弃物的最终去向,是否签订粪污消纳协议或委托处置协议,是否按规定建立并保存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

(四)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检查养殖场是否存在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排放或倾倒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行为,是否存在私设暗管、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三、检查频次

年出栏2000头生猪当量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全年开展2次执法检查;年出栏500—2000头生猪当量的,全年开展1次执法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安排见附件)。

四、检查要求

(一)严格落实计划管理。本次专项检查统一在执法+监督数字平台编制并发布年度检查计划。检查必须严格依照既定计划执行任务,因特殊原因需调整检查时间的,提前报单位负责人批准。

(二)加强部门联合检查。每月开展的具体检查任务中,综合查一次的比例应达到30%以上,同时明确属地人民政府或县农业农村委等单位作为配合检查单位,切实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

(三)严格控制检查频次。除因信访投诉、上级行政机关交办、突发环境事件或违法案件查处等特殊情形外,不得在计划外擅自增加检查频次,切实减少对守法养殖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四)规范行政检查程序。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规范填写检查记录。需采取现场监测、取样、查阅资料等措施的,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和标准。

(五)注重包容审慎监管。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属于首次发现、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且立行立改的,可依法适用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加强技术指导与政策帮扶,引导养殖场实现绿色、规范发展。

附件:12026年奉节县规模化养殖场(生猪)检查清单

      22026年奉节县规模化养殖场(肉兔)检查清单

      32026年奉节县规模化养殖场(肉牛)检查清单

      42026年奉节县规模化养殖场(蛋鸡)检查清单

      52026年奉节县规模化养殖场(山羊)检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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