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商务委员会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文明酒店、文明餐饮店、文明店铺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3-05-16

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按照《奉节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2023年创文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精神,根据奉节县2023五大重点活动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市场主体中开展文明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县在奉注册的市场主体。

二、参评业态

(一)奉节县2023年度文明酒店

(二)奉节县2023年度文明餐饮店

(三)奉节县2023年度文明店铺

三、参评标准

(一)具备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核发的证照,按时申报税费,行业内优秀代表和行业标杆

(二)店容店貌整洁、诚实守信和管理规范,经济效益良好,在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遵规守法经营年内无违规违法经营记录

(三)年度内无游客有效投诉或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四)员工服务主动热情规范、端庄大方,态度亲切,讲究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不与顾客争吵,不说脏话、粗话

(五)积极参加政府有关部门宣传等各项活动,积极支持并认真完成创文办、市场监管、商务等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获得市县级相关部门其他奖项市场主体可优先考虑。

四、评选时间

518—615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18531

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广泛宣传,让评选活动人人知晓,竞相参与。

(二)评选并授予称号(61615
奉节县住餐行业协(商)会推荐20市场主体(经营范围限定为餐饮、住宿各10文明酒店文明餐饮店评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10家市场主体(经营范围除餐饮、住宿)参与文明店铺评选

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上报的30家市场主体汇总后分别征求县创文办、县委宣传部、县税务局、县城市管理局等部门意见后,再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择日进行表彰。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提高认识。住餐行业协(商)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监管所高度重视评选活动,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有序开展要针对性开展宣传发动及引导指导、让所有市场主体知晓评选条件,使评选活动不落一处一户,以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进一步推动文明争创的各项工作。

(二)明确目标,扎实开展评选。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负责统筹指导;评选活动要以加强市场主体信用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良好社会风气、行业标准及顾客满意度评价、扎实落实门前三包,提高市容环境卫生和市场主体珍爱重视环境为目标,把评选活动作为宣传、引导、督促、规范其文明诚信守法经营,加强自身信用建设,积极参与支持创建文明城市的有效载体。

(三)严格标准,精心组织评选。此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严格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照标准、好中择优、严把质量关,被推荐的市场主体要真正有代表性、示范性、典型性,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引导和辐射作用。

报名采取单位组织推荐报名。各申报市场主体按照时间节点将相关佐证资料分别报送至奉节县商务委员会618办公室(文明酒店文明餐饮店)和县市场监管局306办公室(文明店铺),联系人:成静(县商务委),联系电话:15202307129;张陇平(县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13996068973

附件:奉节县文明单位评选推荐表

奉节县商务委员会            奉节县市场监管局

202251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