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学习贯彻《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日期:2021-04-02

为进一步引导市民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培育者、文明生活的创造者,养成新时代文明自觉习惯。近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召开职工会集中学习贯彻《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发挥好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自觉践行《条例》相关规定。

《条例》从公共秩序方面、维护社区文明、维护乡风文明、文明出行、文明用餐、文明健康生活等多方面规范与倡导文明行为。会上职工结合自身工作与生活实际,积极参与讨论,并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将自觉遵守《条例》,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多个方面促进文明行为,提高文明素养。

会议强调,要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落实到人,拟定任务清单全力推进,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热潮。各党员、干部要加强学习,转化思想,从要我做到我要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践行和引导文明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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