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有关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提质增效,按照《重庆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活动的通知》(渝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0〕5号)等文件要求,将对全县所有乡镇(街道、管委会)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活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建对象
全县乡镇(街道、管委会)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创建标准
按照《重庆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规范建设与工作运行指导手册》开展全国乡镇(街道)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活动,主要分为思想政治教育、帮扶援助、权益维护、就业创业扶持、保障措施、服务满意度等6项主要内容,另设加分项和一票否决项,总分达90分以上为创建成功(详见附件)。
三、实施步骤
(一)示范创建(2020年10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以《重庆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规范建设与工作运行指导手册》为指导,对照《全国乡镇(街道)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标准(试行)》,科学安排计划、细化制度措施,强力推进创建工作。
(二)督促指导(2020年11月5日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及时跟进指导,联合相关部门,主动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通过调研、综合督查等方式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升,确保工作实效。
(三)审核验收(2020年11月5日至12月31日前)。11月5日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对创建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自评;11月25日前,接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暗访、调研;12月31日前,接受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通过视频调度检查和实地抽查的方式,对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情况进行验收。
(四)通报挂牌(2021年1月底前)。中央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报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活动情况及达标名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按相关文件规定样式统一制作并悬挂“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标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退役军人事务部在全系统开展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具体工作要求上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认真筹划、严密组织,把创建工作作为“基层基础建设年”和“思想政治工作年”的重要抓手。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服务站要及时向本单位主要领导专题汇报创建工作情况,积极争取更大支持,确保工作推动有力。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全面对标对表,逐项梳理,狠抓关键环节,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和佐证材料,按照时间节点配合完成自评、验收,验收通过后将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