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307/2019-037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9-02
[ 发布日期 ]
2019-09-02
重庆市奉节县文化委员会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奉节县文化委员会隶属奉节人民政府行政机构,主管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工作。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执行行政会计制度。内设设机构6个:办公室(含财务科)、公共文化科、市场产业科、广播电视科、文物科、人事政工科。委属单位5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差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县白帝城博物馆、县夔州博物馆、非遗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奉节县文化委员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484.2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4438.08万元,结余资金155.71万元。2018年度年初预算数1564.31万元,年终决算数上升2919.91万元,主要形成原因如下:2018年度我单位新增了项目投资,其中诗歌节经费597万元,平安乡建设项目资金175万元,非遗申报项目资金50万元,白帝城博物馆、夔州博物馆、非遗中心人员经费追加324万元,市级专项资金600万元,追加夔州博物馆物业管理费用、运行经费,435.5万元,诗词大会、春晚经费109.3万元,广播村村响经费100万元,大会堂运行经费45.71万元,白帝城博物馆运行费18.16万元,正版软件采购31.6万万元,在职及退休人员工资调标补发及死亡抚恤金等约433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我单位三公经费合计支出3.79万元,年初预算数为9.42万元。2017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1.56万元,本年度由于文化活动开展较多,接待费用有所上升,但仍控制在正常范围之内。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三公经费支出项目为公务接待费用3.01万元,年初预算数为5.42元。我单位在公务接待上严格遵守纪律要求,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在2018年度中,接待费用远低于年初预算数。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用为1.56元,本年度由于文化活动开展较多,接待费用略有上升。本单位2018年度无新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用0.78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我单位本年度共计接待国内各团体58批次共计580人,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接待,形成接待费用3.0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98万元,比2017年减少45.49万元,降低2.45%,主要原因是下属部门调整了人员结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机关职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支付水电及日常维修维护,支付职工的培训差旅费用,支付机关的日常办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广安监控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项目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预算的基本要求,保障机关的正常运行,开展相关活动。我委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规范使用财政预算资金,达到了预算设置的绩效目标。完整的开展了机关所涉的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关于文化艺术、文化遗产保护、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文物博物馆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市场;按照权限,颁发经营许可证;依法对全县新闻出版、音像制品、印刷复制、网吧、电子游戏、文化演出、文化娱乐行业等进行监督和行业管理。加大夔州博物馆、白帝城博物馆,文化馆及全县乡镇的免费开放力度,夔州博物馆、白帝城博物馆年接待参观游客叁万余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奉节县文化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23-85162999

联系人:田松林      电话:18623249028

奉节县文化委员会.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