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文物保护管理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全县文物的征集、鉴定、修复和保管工作;负责文物的展览工作,开展文物研究工作;负责文物考古发掘工作,承办县文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奉节县文物保护管理中心隶属奉节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的二级预算单位。
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文物保护管理部、藏品管理部、安全保卫物业管理部、社教部、文创产品研发部、文物修复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 96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65.8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与去年无法比较,主要是因为文保中心去年是在奉节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编制的预算,并没有独立编制预算。上年结转1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2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980.1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万元,教育支出 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91.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1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3.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85 万元。支出与去年无法比较,主要是因为文保中心去年是在奉节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编制的预算,并没有独立编制预算。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965.87 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0.12 万元,与2021年无法比较。其中:基本支出633.65 万元,与2021年无法比较,主要原因是文保中心去年是在奉节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编制的预算,并没有独立编制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346.46 万元,与2021年无法比较,主要原因是文保中心去年是在奉节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编制的预算,并没有独立编制预算,主要用于遗属补助、夔州博物馆免费开放运行经费、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2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5.8万元,与2021年无法比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无法比较,主要原因是文保中心去年是在奉节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编制的预算,并没有独立编制预算;公务接待费1.8万元,与2021年无法比较,主要原因是文保中心去年是在奉节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编制的预算,并没有独立编制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2021年无法比较,主要原因是文保中心去年是在奉节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编制的预算,并没有独立编制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无法比较,主要原因是文保中心去年是在奉节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编制的预算,并没有独立编制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46.46 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逸,联系电话:1389635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