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7395/2026-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2-04
[ 发布日期 ]
2026-02-04
奉节县文物保护管理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奉节县文物保护管理中心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文物保护方针政策,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收集保藏文物标本,进行科学研究,举办各种展览,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拟订并组织实施文物保护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国有博物馆陈列布展编制并实施;指导民营博物馆陈列展览。

3.负责县境内的文物普查、研究、整理、建档和保管。协助市级以上文物专业部门开展勘探、考古、发掘工作。组织申报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依法组织进行保护和维修。

4.提供文物、博物馆业务培训,开展文物、博物馆学和夔州历史文化研究。举办对外文化交流,结合文物保护进行文物开发利用,推动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科学普及、青少年教育等社会活动职能。

5.协助文化执法部门开展文物执法,协助公安、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查处文物丢失、破坏、盗掘、走私等案件;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馆藏文物安全,共同打击破坏文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6.负责夔州博物馆日常管理,提供免费开放,举办文物陈列展览、文物咨询服务;负责白帝城展出文物和古建筑群的监管工作;指导白帝城文物保护工作。

7.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构成

奉节县文物保护管理中心隶属奉节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的二级预算单位。

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文物保护管理部、藏品管理部、安全保卫物业管理部、社教部、文创产品研发部、文物修复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771.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1.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64.74万元,主要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153.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6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771.98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46.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8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64.7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4.7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4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1.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1.98万元,比2025年增加16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1.98万元,比2025年增加24.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0万元,比2025年增加14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夔州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采用三维激光扫描技术、平面文物影像数据采集等信息科学新技术,为文物建立独一无二的数字化档案。

本单位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4.06万元,比2025年减少1.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56万元,比2025年减少1.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持续坚持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桂芳  联系电话:15723365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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