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争比选条件
本竞争比选项目经县文化旅游委主任办公会研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奉节县体育发展中心,资金来源为2021年体彩分成结余资金。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竞争性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一) 项目地址:奉节县奉节县永安镇乔木广场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原广场部分场坪已硬化砼改建,水泥砂浆找平,硅PU铺装522㎡,其中羽毛球场硅PU铺装351.48㎡,乒乓球台硅PU铺装170.52㎡及施工图所有内容。
(三)预算投资金额11.02万元。
(四)工期要求:30天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体育运动场地施工或设计维护等相关内容。
(三)本项目实行公开竞争性比选,按最低报价原则确定施工承包人。
(四)本次竞争性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及报名、开标事项
(一)本项目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竞标,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 28日(周末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由本人持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在奉节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奉节县体育发展中心领取本项目的竞争性比选文件、施工图等相关资料。
(二)开标:2021年9月29日上午9:30(星期四),在奉节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二楼会议室开标,竞标人持身份证及复印件,向工作人员当面递交自行密封好的投标报价函,要求投标报价函的封套和投标函都要本人签名、加盖公章。竞标人逾期视为弃权。报名人数达到3个(含3个)以上,即可开标。
(三)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视为竞标人自行放弃。
五、 公告发布
本次比选公告在奉节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楼公示栏、项目所在地张贴,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奉节县体育发展中心
联系人: 陈老师
电话: 13668431383
特此公告
奉节县体育发展中心
2021年9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