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309B/2026-000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2-04
[ 发布日期 ]
2026-02-04
奉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宗旨:“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为人民健康提供服务保障。

根据宗旨,奉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任务: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统一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具体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疾病预防控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执行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和方案;完成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开展传染病及其流行因素监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及效果评估。执行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预防控制规划和方案;完成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开展病情及流行因素的监测和报告,负责地方病病情和寄生虫病疫情的调查和处置及效果评估。执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方案;组织指导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工作,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危险因素监测和报告,筛查高危人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考核与评价防控效果。

3.承担和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任务;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预警;提供应急储备的技术支持;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开展人员培训、演练及技术指导。落实和开展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跟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提供相关信息。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技术方案;承担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核实报告、现场调查与处理、标本采集和保存等现场处置工作。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进行评估和报告。

4.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设要求,组织开展网络直报工作。执行信息管理相关标准、规范和制度;负责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网络的运行维护;及时更新、报告相关信息,保证信息安全和信息质量。执行信息分析报告制度,为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经济建设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5.承担职业、放射、环境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干预工作;参与职业危害、环境污染和中毒事故的现场处置,配合开展放射事故等的现场处置。开展辖区内食源性疾病和食品污染物的监测和报告,开展食品污染、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执行营养改善规划和方案;承担营养监测、调查、报告工作;组织开展城乡居民的营养教育指导;参与营养相关重大事件的调查与处理。开展学生常见病及影响因素监测报告;落实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措施。

6.参加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网络和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安全防护和管理;引进应用相关的新技术、新方法;为社会提供相关评价和技术服务。开展常规微生物和寄生虫检测检验、病原学鉴定;按规定安全收集、管理菌种和毒种。开展常见健康影响因素、有毒有害因素及中毒事件毒物的检测。

7.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贯彻执行健康教育规划,制订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方案。向目标人群开展重点卫生防病知识宣传,进行目标人群行为干预等工作。

8.参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督导和评价,开展辖区业务培训、指导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建立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库,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参与疾病预防控制的应用性研究,应用适宜技术。

9.承担全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的组织协调。按规定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参与起草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

10.承担全县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医师执业、计划生育、母婴保健等医疗卫生领域的监督执法职能。

11.承担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领域的监督执法职能。

12.承担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等传染病防治领域的监督执法职能。

13.承担职业卫生、煤矿职业安全健康、放射卫生等职业健康领域的监督执法职能。

14.承担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任务。

15.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

16.承担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17.完成县卫生健康委(县疾病预防控制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规格和内设机构

核定奉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规格为相当于正科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设25个内设机构。

科室职能职责具体如下:

办公室。负责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综合治理、来访接待、会务、公开电话、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舆情处置及信访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建办公室。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安排;负责开展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负责贯彻落实人事人才政策;编制单位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科。负责财务管理及核算工作;负责编制年度预算和决算、记账核算、办理会计业务等日常财务工作;负责财政票据申领及管理工作;牵头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运行及完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务科。负责后勤服务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负责设备、试剂、疫苗、应急物资(器械)等采购工作;负责单位房产、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网络安全及信息化建设;负责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传染病预防控制科(应急办公室)。组织指导全县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负责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调查处理及控制工作;负责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预防控制工作,地方病病情和寄生虫病疫情的调查和处置及效果评估;承担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管理、信息利用和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网络直报工作,维护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网络的运行;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防制知识宣传;开展传染病监测预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调查与处置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结核病预防控制科。负责全县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对基层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结核病疫情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分析工作;负责对大疫情网上报的结核病人进行网络追踪工作;按照项目要求对纳入项目管理的病人进行督导访视工作;负责资料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科。负责全县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培训与业务指导工作;负责艾滋病防控政策宣传、高危人群干预、安全套推广、健康教育及艾滋病感染者关怀与治疗等具体防控措施的落实;负责辖区艾滋病、性病疫情分析工作;开展艾滋病综合监测、行为干预等工作;参与艾滋病疫情调查处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科。负责全县慢性病防控综合管理与指导,对慢性病和高危人群进行监测及分析评估;组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及相关业务培训;负责老年人及慢病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负责对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相关项目的培训和指导,落实健康中国重庆行动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免疫规划科。负责全县免疫规划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指导与考核评估;预防接种服务管理与监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与处理、疫苗针对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及疫情控制、疫苗与冷链管理;负责为辖区18周岁以上人群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与食品卫生科负责环境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干预工作;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相关项目工作;提供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等技术服务;开展辖区内食源性疾病和食品污染物的监测和报告,开展食品污染、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承担营养监测、调查、报告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卫生监测科。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分析与评价;负责学生健康、近视防控监测,评价和干预工作;协助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调查及处置工作;负责学校健康教育;其他有关工作。

职业卫生监测科。负责开展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的报告工作;开展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开展职业性尘肺病随访与回顾性调查工作;负责职业健康相关咨询,对全县企业人员开展重点职业健康病岗前、岗中、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放射科。负责职业健康体检;负责影像诊断检查和仪器设备维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消毒与媒介生物控制科。负责辖区消毒与媒介生物控制相关工作;负责辖区消毒技术指导、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消毒处置,重点场所消毒效果监测与评价等;负责重庆市重大传染病鼠疫防治项目监测、重庆市病媒生物市级监测点、辖区病媒生物监测与控制、病媒生物防控技术指导与培训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微生物检测科。负责与健康相关的各类产品和食品的微生物检测;负责与健康相关的环境中的微生物检测;负责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的微生物检测;开展微生物和寄生虫检测检验、病原学鉴定;开展健康影响因素、中毒事件等病原微生物检测;按规定安全收集、管理菌种和毒种;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处置的病原体检测工作;负责艾滋病初筛检测工作;负责职业卫生体检检测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理化与卫生毒理检测科。负责食品、包装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水及涉水产品中重金属、农药残留等参数的检验检测;承担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室内空气、卫生与消毒产品、医疗卫生场所、疾病控制中的化学因素的检验检测工作;接受社会和政府部门委托,为社会需求提供技术服务;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害化学毒物污染应急检测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技术管理科。负责管理体系文件和检测技术文件的编审报批,受控文件的确认管理;协助质量负责人组织管理体系内审和管理评审;组织实施实验室比对和能力验证;负责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发放和归档;负责相关技术标准的收集与控制;负责非标检测方法等申请确认的受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与健康教育科。负责围绕中心业务工作任务与重大活动,开展健康教育宣传;负责组织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及特殊情况下应急性健康教育活动;负责健康教育相关宣传品的制作、发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制稽查科。负责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负责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业务指导与培训、信息收集及相关标准的贯彻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卫生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及乡镇(街道)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培训、业务指导及督导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疗卫生监督执法科。负责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执法检查和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中医医疗服务、中医养生保健等执法职能;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负责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法检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察督办等工作;承担相关领域的专项整治及职责范围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共卫生监督执法科。负责对公共场所单位开展卫生监督检查;负责公共场所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相关领域的专项整治及职责范围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的维护及信息收集、核实、上报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与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科。负责对学校(托育机构)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等执法检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承担相关领域的专项整治及职责范围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科。负责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的执法检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执法检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医疗机构的消毒监督管理及消毒产品的监督、监测工作;承担相关领域的专项整治及职责范围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科。负责对引起职业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执法检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执法检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承担相关领域的专项整治及职责范围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689.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89.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7.39万元,主要是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5.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8.1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689.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55.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2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7.3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7.3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89.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9.13万元,比2025年减少1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9.13万元,比2025年减少17.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调出人员增加。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5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2026年奉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0.5万元,比2024年减少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比2025年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预算减少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年初暂无项目支出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技术车3辆,其他车6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冉鸿,联系电话:023-8599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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