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309B/2020-0014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20
[ 发布日期 ]
2020-10-20
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

一、核心条款

(一)需进行医疗美容项目备案的医疗机构。包括: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已核准有医疗美容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新申请增加医疗美容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同时申请设置医疗美容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

(二)医疗美容项目备案内容。医疗美容机构按照《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的分级要求,结合自身级别、类别、诊疗科目、人员配备和场地、设备设施配备等实际情况,确定本机构申请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

(三)医疗美容项目备案时限和备案流程。医疗美容机构在完成首次备案后,无新增或减少医疗美容项目则无须再次备案。申请备案的流程包括:医疗机构提交申请,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资料、确认备案和信息公开等环节。

(四)明确在医疗美容项目备案工作中,医疗机构自身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职能职责。

二、政策的解读问答形式

    按照《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委机关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申请医疗美容项目备案,指定核准的专业学会在哪是?

    答: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委托重庆市美容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委机关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进行申请资料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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