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卫生健康委政策资格审批确认,下列人员拟作为2021年新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从当年起依政策规定按年领取奖励扶助金。根据要求,现对下列人员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如发现被公示对象基本情况不属实的,请如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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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奉节县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申报人员公示名单.xls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