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孟瑜中医诊所公示
日期:2022-01-17

黄孟瑜向我委申请设置医诊所,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拟设置医疗机构的有关设置内容公示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人:黄孟瑜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黄孟瑜中医诊所

拟设置医疗机构执业地点:奉节县永安街道长安街1号A6幢2号

拟设置医疗机构执业类别:个体诊所

拟设置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置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私人

拟设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医内科

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牙椅):0台

拟设置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拟设置医疗机构注册资金(资本):5万元人民币

公示地点: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楼门厅和奉节县永安街道长安街1号A6幢2号

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23-56567635)或纪检监察科(联系电话:023-56550921)据实反映(公示期5个工作日)。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1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