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委依法受理了汪明兰中医诊所医疗机构注销申请,现依法对汪明兰中医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注销。现将拟注销医疗机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医疗机构名称:汪明兰中医诊所。许可证号:MA6089TJ6H500236D2122,地址:奉节县鱼复街道诗城路92号,公示时限: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2日(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馈至县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