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委依法受理奉节县兴隆镇中心卫生院变更诊疗科目的申请,现将变更诊疗科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医疗机构名称:奉节县兴隆镇中心卫生院
医疗机构地址:奉节县兴隆镇居委会6组
拟变更后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 /内科(含血液透析室) /外科/妇产科;计划生育专业 /儿科/眼科 /耳鼻咽喉科 /口腔科 /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 /中医科 /中西医结合科******
公示地点: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奉节县兴隆镇居委会6组
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23-56567635)或纪检监察科(联系电话:023-56550921)据实反映(公示期5个工作日)。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