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06N/2023-000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信访办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0-13
[ 发布日期 ]
2023-10-13
奉节县信访办公室(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奉节县信访办公室(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的建议。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及上级机关及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提出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信访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协调处理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跨乡镇(街道)、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县委、县政府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指导全县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我县有关信访工作的相关文件;总结推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乡镇(街道)、县级部门信访办公信息化建设。对信访信息进行筛选、上报和反馈,对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负责收集、征集、并督促采纳人民群众建议。协调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依法接受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奉节县信访办公室属于财政拨款的一级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现设有综合科、接访科、办信科、复查科四个科室本部门下设一个事业单位奉节县信访投诉受理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仅奉节县信访办公室(本级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无纳入部门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均独立核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579.45万元,支出总计579.4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96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二十大召开增加维稳专项工作经费,奉节县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改建增加资金,追加中央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人员调资结算等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579.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96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二十大召开增加维稳专项工作经费,奉节县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改建增加资金,追加中央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人员调资结算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9.4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79.4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9.96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二十大召开增加维稳支出,奉节县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改建增加装修、设备采购支出,中央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支出增加,以及人员调资结算等。其中:基本支出579.45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9.4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9.96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二十大召开增加维稳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奉节县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改建增加资金,增加中央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人员调资结算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9.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96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二十大召开增加维稳专项工作经费,奉节县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改建增加资金,追加中央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人员调资结算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7.15万元,增长64.5%。主要原因是中追加维稳工作经费、奉节县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改建资金、中央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乡镇部门信访人员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及人员调资结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9.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96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二十大召开增加维稳支出,奉节县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改建增加装修、设备采购支出,中央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支出增加,以及人员调资结算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7.15万元,增长64.5%。主要原因是中追加维稳工作经费、奉节县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改建资金、中央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乡镇部门信访人员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及人员调资结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7.89万元,占8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59万元,增长44.2%,主要原因是一般性项目财政拨款预算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9.19万元,占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19万元,增长100%,社保基数调增及职业年金缴实。

3)卫生健康支出14.08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调增人员退休增加一次性补助等

4)住房保障支出18.29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万元,增长33.63%,主要原因是2022年结算时其他单位多扣减后退回信访办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9.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8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薪资变化引起。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公用经费238.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03万元,增长234.4%,主要原因2022年党的二十大召开增加维稳支出,增加奉节县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改建资金,中央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二是2021年列支项目支出的警务室运行经费、信访维稳经费等2022年列支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本单位无公车运行维护费;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1.06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16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3.8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万元,下降97.2%,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控制经费开支;二是受疫情影响,有部分培训改为线上培训学习,并印制专业书籍、操作手册等书刊发放,加强指导,减少费用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有部分培训改为线上培训学习,并印制专业书籍、操作手册等书刊发放,加强指导,减少费用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30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03万元,增长234.4%,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党的二十大召开,增加维稳支出;增加奉节县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改建资金、中央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二是2021年列支项目支出的警务室运行经费、信访维稳经费等2022年列支基本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无项目,但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完成部门整体绩效和信访维稳工作经费、遗属补助(县信访办)、奉节县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改建、警务室运行经费、中央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等绩效申报,涉及金额256.66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来看,整体实施效果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无项目,但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完成部门整体绩效和信访维稳工作经费、遗属补助(县信访办)、奉节县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改建、警务室运行经费、中央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等绩效申报,涉及金额256.66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来看,整体实施效果较好。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没有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魏红飞 ,023-81765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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