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06N/2019-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信访办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1-22
[ 发布日期 ]
2019-01-22
中共奉节县委奉节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奉节县信访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按照《信访条例》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向相关部门、单位交办、转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办理信访事项和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到县委、县政府上访、集访,维护信访秩序,牵头承办全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负责从群众来信来访中筛选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掌握全县信访动态,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信息和参考意见;指导全县信访业务工作。
(二)单位构成。
县信访办下设综合科、接访科、办信科、维稳科,奉节县信访信息中心(二级单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1.24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2445万元,比2018年增加56.6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2445万元,比2018年增加56.6014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0万元,与2018年相同,主要用于警务室及信访信息中心正常运行等重点工作。
奉节县信访办公室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17万元,比2018年增加900元。其中:本单位因公出国(境)0组团,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相同;公务接待费1.17万元,比2018年增加900元;本单位车改后无公车,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为0,保有量为0台,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9.88万元,主要原因为县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安排。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0万元。本单位无重点评价项目。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春燕   联系电话:15823703203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