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06N/2023-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信访办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2-20
[ 发布日期 ]
2023-02-20
奉节县信访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奉节县信访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

1.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的建议。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及上级机关及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提出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信访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3.协调处理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跨乡镇(街道)、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县委、县政府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4.指导全县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我县有关信访工作的相关文件;总结推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乡镇(街道)、县级部门信访办公信息化建设。6.对信访信息进行筛选、上报和反馈,对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7.负责收集、征集、并督促采纳人民群众建议。8.协调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9.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依法接受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奉节县信访办公室属于财政拨款的一级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现设有综合科、接访科、办信科、复查科四个科室,现有行政编制12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年末实有工作人员10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3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3.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8.36万元,主要是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3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5.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0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8.3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7.2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3.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98万元,比2022年减少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98万元,比2022年减少7.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退休导致的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0万元,比2022年减少1.08万元,主要原因遗属补助2022年列项目支出2023年列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维护县委、县府办公场所及规范信访接待的正常工作秩序等重点工作

我办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1.06万元,比2022年减少0.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6万元,比2022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接待费本单位无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1.42万元,比上年减少13.7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退休导致的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综合定额人均预算较2022年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红飞,联系电话:023-81765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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