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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县信访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2025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安排部署,不断提升法治信访水平。全县信访渠道畅通有序,信访问题解决规范高效,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可控,确保了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逐级压实责任。坚持“三级书记”抓信访工作机制,全县“一盘棋”谋划部署、“一体化”协同联动推动信访工作。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研究部署、亲自下访接访、亲自包案、亲自调度指挥,大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得到了有效推动。
(二)坚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13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平安建设、国家安全等重要论述8次,中心组成员交流发言20余人次,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16次,专题党课3次。组织全县信访干部参加国家信访局、市信访办专题视频学习培训3次。举办全县《信访工作条例》及信访工作法治化专题培训2期;扎实开展《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60余场次,覆盖基层干部群众3.2万余人次。
(三)着力健全机制,强化源头治理。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机制融入“141”基层智治平台和“矛调”运用系统,落实“依法办、马上办、合力办”,推动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在“四下基层”“一员两长进万家”等活动中“早小快”及时就地排查矛盾纠纷6317件,化解率98%,“一张网”排查、“一站式”化解的信访矛盾源头治理格局初步形成。
(四)强化基础业务,提升办件水平。把工作重点放在了督促职能部门实质解决信访问题上,分片成立业务把关指导组,不断加强和完善信访受理、转办、反馈等各环节工作,对责任单位办理情况全覆盖审核,提出改进工作和完善政策、追究责任建议2件次,“四应四不”问题下降30%;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100%,求决类初次信访一次性化解率达95.8%,群众信访总量、逐级走访、重复信访、集访人次同比分别下降13.95%、17.17%、24.52%、22.98%。
(五)抓好依法治访,规范信访秩序。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属地乡镇(街道)协同作战,常态化开展违法信访治理,对屡劝不听、诉求无理、以访施压的信访老户,收集固证、依法打击,2025年累计法治教育110余人次,治安管理处罚9人次(其中:警告1人次、行政拘留8人次),追究刑事责任2人次(其中逮捕1人、拘役1人)。
二、主要负责人履责情况
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一是统筹谋划部署。及时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推进信访法治建设作为全年信访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二是带头示范引领。带领全办干部定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信访工作条例》,累计组织10次,并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教育引导全办党员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能力水平,加快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三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治思想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市委六届、县委十五届历次全会精神相结合,并将其融入党纪学习教育、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以及干部常态化教育培训之中。通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议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法,认真为干部职工讲法,督促干部职工守法用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信访稳定基础薄弱。全县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较多的现状仍未得到根本改变,基础仍不牢固,信访稳定风险仍处高位。
二是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有差距。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在矛盾问题源头防范化解、突出问题实质性解决、应急反应处置、人员服务管理等方面,距离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是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力度还需加强。一些信访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少数信访人已经法院判决或三级信访终结,仍坚持通过信访渠道上访维权,解决其诉求。
四、2026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是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走深走实。不断加强《信访工作条例》学习贯彻,进一步理顺信访受理办理业务流程,精准适用“三个不予受理”“两个不再受理”,实体推进诉访分离、分类处理、调解先行、规范告知、定期评查等具体工作,着力推动形成“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体解决”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强化信访干部基础业务能力、履职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抓好信访干部队伍法治和业务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信访干部发现问题、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和把握政策法规、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三是依法规范信访程序和秩序。严格诉访分离,维护信访秩序,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做到信访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的有效衔接,推动形成法治、为民、公正、透明的信访工作模式,坚持调解优先,能调则调、思想与心理疏导结合的信访化解体系。同时强化信访秩序建设,依法打击违法信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