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信访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日期:2026-07-08

根据《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重庆市教育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工作清单》和《奉节县县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有关要求,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现将县信访办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内容公布如下:

1. 指导协调督办属地乡镇(街道)和属事县级部门依法妥善处理重大生态环境信访事件。

2. 指导有关单位对涉及生态环境的重大事项、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按规定程序备案。

3. 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规定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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