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市安委会关于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部署,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奉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5月19日
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以“遏较大、降一般、减总量”为目标,聚焦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燃气、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严格实施“一案一策”清单化整治,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努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重点任务
聚焦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围绕“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开展十个方面的集中行动,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
(一)属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责任强化行动。
存在问题:理论学习浅尝辄止不深入、工作部署笼统模糊不精准、工作保障疲软无力不相称、工作考核形同虚设不逗硬。
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层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1.树牢红线意识。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牢记“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提升领导干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的“红线意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全面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专项行动方案,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专项行动情况汇报,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党政分管负责人要推动分管行业领域排查整治重点任务。专项行动期间,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每月开展一次调研检查或专题调度,组织研判重大安全风险,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工作机制,抓好本辖区重大隐患排查整治。
3.强化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教育“五进”等活动,通过标语海报、宣传视频、群众活动、新闻发布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安全氛围,提升群众安全意识。每月宣传一次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曝光一次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加大本辖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工作力度,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着力提升举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强化工作保障。督促本辖区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重大隐患、突出问题要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工作机制,强化对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帮扶。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应急管理专职人员,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提升基层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5.严格考核奖惩。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谁管控谁负责”,建立本辖区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每半年通报一次整治进展情况。县安委办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对排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特别是对风险隐患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严格进行约谈通报、末位发言和考核惩戒。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行动。
存在问题:企业单位主体责任缺失,制度文件仅停留在纸上或会上,缺乏专业技术型人才。
工作措施:企业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法定职责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1.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研究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细化落实排查整治责任,建立健全“日周月”隐患排查机制,科学制定“日周月”隐患排查清单,严格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做到全员发现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化管理,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做到即查即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双报告”制度。要深刻汲取各类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
2.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检查核查,重点检查是否制定细化领导班子成员和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是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公示,是否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题教育培训,是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考核奖惩,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可执行、可考核、可追溯。
3.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危化品、矿山、建设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落实总工程师制度,加强关键工艺和重点环节管控。要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安全工作的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要组织规范编制各类安全技术方案、措施,严格审核审批,并组织对技术方案、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核查。
4.深化一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聚焦一线岗位“两单两卡”(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组织完善“两单两卡”内容,将记背“两单两卡”作为日常交接班和安全交底的固定内容,将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两单两卡”培训范畴,将“两单两卡”掌握执行情况纳入员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推动一线岗位员工“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
5.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企业主要风险,针对性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至少组织开展1次专题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应急处置措施和安全逃生路线;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小微企业安全监管服务行动。
存在问题:小微企业点多面广、规模较小、基础较差、人员较少,安全隐患普遍较多,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普遍较弱。
工作措施: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要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监管服务,突出抓好四项工作。
1.落实部门指导属地负责机制。按照部门督促指导,属地负责的管理模式,摸清本辖区、本行业小微企业的底数,明确问题清单。针对重点问题企业,由属地政府和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指导和检查,帮助企业明确职责,整治隐患,保障企业平安健康发展。
2. 制定安全风险明白卡。按照属地属事原则,指导从业人员3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制定安全风险明白卡,分类制定个体经营者安全风险明白卡,指导并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按章作业,知晓工作场所主要风险,掌握应急处置措施。积极推行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小微企业监管效能。
3.创新监管服务模式。坚持“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或安全专家为小微企业提供重点检查、安全评估、技术咨询和安全培训,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安全难题。分行业创建一批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示范标兵并适时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强化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综合采取“改、搬、关”措施,努力提升小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存在一般安全问题的小微企业,要加快实施标准化改造和达标升级,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已建成返乡入乡创业园的乡镇,通过搬迁整治后能够实现安全环保健康的本辖区小微企业,要积极引导其搬迁进入返乡入乡创业园发展。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微企业,要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四)安全监管盲区薄弱消除行动。
存在问题:行业监管和专项监管职能职责划分不清、权责不明、信息沟通缺乏共享以及新兴业态不断出现,存在敷衍塞责、相互推诿等问题,最后形成“无人管”的“真空地带”。
工作措施: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业务相近的原则,全面厘清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消除安全监管盲区,突出抓好三项工作。
1. 压实部门监管责任
各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加强对全县专项安全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安全工作规范有效运行。
道路交通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安交巡警大队
主要职责:研究推动落实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督促、指导、考核各乡镇(街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劝导站建设,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协调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重大整治行动,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通安全形势,通报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单位(区域)挂牌、督办、验收工作;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水上交通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交通局
主要职责:定期分析研判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工作存在的主要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落实水上交通安全领域改革发展工作,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调研、监管、工作经验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整治情况;建立完善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演练;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日常统筹协调工作。
建设施工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住房城乡建委
主要职责:定期分析研判保障建设施工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建设施工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落实建设施工安全领域改革发展工作,加强建设施工安全工作调研、监管、工作经验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组织开展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整治情况;建立完善建设施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负责全县建设施工安全日常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建设施工安全联合执法工作。
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应急局
主要职责:贯彻党和国家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整治情况;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矿山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应急局
主要职责:协调解决矿山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定期组织开展全县矿山安全形势研判,加强矿山安全工作调研、工作经验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等;指导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推进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整治情况;组织协调全县矿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旅游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文化旅游委
主要职责:定期分析研判保障旅游安全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旅游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落实旅游安全领域改革发展工作,加强旅游安全工作调研、监管、工作经验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组织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整治情况;建立完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负责全县旅游安全日常统筹协调工作。
城市运行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城市管理局
主要职责:研究部署城市运行安全工作,制定城市运行安全重点工作措施,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涉及城市运行安全的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城市运行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指导协调全县城市运行安全联合督查执法工作;推进落实城市运行安全领域改革发展工作,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工作调研、监管、工作经验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组织开展城市运行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整治情况;建立完善城市运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等。
消防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消防救援大队
主要职责:定期分析、评估、通报消防安全形势,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和宣传教育培训;检查、指导成员单位以及下一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督查;组织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县政府确定的其他消防工作。
特种设备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
主要职责:研究并推动落实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重大举措,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调研、工作经验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定期分析研判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工作任务,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薄弱环节和突出、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整治情况;建立完善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指导协调全县特种设备安全联合执法工作。
工贸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应急局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协调解决工贸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定期组织开展全县工贸安全形势研判;指导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推进工贸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工贸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整治情况;组织协调全县工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2. 厘清“多跨疑难”安全职责
严格按照市安委办相关要求和规定,各行业部门强化主动认领,对燃气执法、老旧楼栋电梯加装、城镇风貌改造、农村自建房等小型建设施工、铁路重点建设项目等“多跨疑难”领域安全监管问题,明确相关行业安全监管职责。
县经济信息委:负责燃气、油气、电力、通讯等工业类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电动汽车换电、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的安全监管;负责餐饮企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行业的安全监管。
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中的房屋拆除和改扩建工程安全监管;指导外立面(城镇风貌)改造项目的行业管理,负责限额以上房屋外立面(城镇风貌)改造项目的安全监管;负责老旧住宅增设电梯施工安全管理;指导农村自建房的行业管理,负责限额以上农村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负责建筑安装、装饰、装修活动安全监管。
县交通局: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和公路、水运安全保障设施监督管理;负责对公路、水运、地方铁路等建设项目按职责权限实施安全监管;牵头承担高速公路、地方铁路等交通建设工程的属地安全监管责任。
县公安交巡警大队:负责共享单车注册登记、道路交通安全、通行秩序等管理;负责道路停放点位设置,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共享单车停放秩序,查处影响交通的乱停乱放行为;负责快递(跑腿、送餐)车辆及服务人员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县商务委:负责商贸行业企业(含餐饮业、住宿业、批发业、零售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配合有关审批监管部门做好商场、城市综合体卖场内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负责民宿行业安全监管。
县文化旅游委: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安全监管;负责景区内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除外)安全监管;负责职责范围内密室逃脱及类似经营的安全监管。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违法建设监管;负责停车场的行业安全监管;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城市水域环境卫生、建筑外墙清洗行业安全监管。
3. 明晰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
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全面摸排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职能职责交叉、监管盲区的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采取清单化、事项化的方式逐一明确牵头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市安委办将对各区县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今年6月底后仍存在监管盲区空白的,纳入“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问题清单”重点督办,实行警示约谈和通报批评。
(五)部门精准严格执法行动。
存在问题:执法人员缺乏专业性,执法“宽松软”,讲情面、留余地,执法强度有待提升。
工作措施:各行业部门要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五项工作。
1.明确排查整治任务要求。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方案,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训,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排查整治宣传解读,确保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各企业、各单位应知尽知。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今年6月底前,对监管执法人员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作为重点培训内容,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素养,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实施委托执法的部门要对委托执法人员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确保所有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到位。
3.开展精准严格闭环执法。严格落实执法“清零”和“三个强度”提升要求,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三部曲”闭环执法。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要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建立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显有问题却未查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不严格、排查整治不力的,县安委办要进行通报约谈或问责追责。
5.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充分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工作方式提高执法质量,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涉及多部门、跨区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组织专家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全面排查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作业情况,积极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的服务工作。
(六)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存在问题:安全检查形式大于内容,重视程度不够,未将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履职重要标准,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存在麻痹大意思想。
工作措施:紧盯重点行业,聚焦重点问题,落实重点措施,始终坚持围绕“两重大一突出”,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 道路交通。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重处超载、超限、超速和疲劳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加强农村地区两三轮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切实强化路面管控。加强大客车、旅游包车、公交车、危化品运输车、货运车辆等“三客一危一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落实车辆例保例检、动态监管等制度,加强源头管理。继续抓好生命工程建设,强化农村地区通行密集路段、临水临崖路段隐患整治。严格落实道路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2. 建设施工。持续围绕“两防”,抓好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和防范措施落实,加强建设施工安全全过程、综合性监管。运用好“飞行检查”、警示曝光、诚信管理等多种手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建设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持续抓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保证自建房领域不出事、不添乱,巩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成果。
3. 危险化学品。强化“三重一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外包等行为。启动新一轮危险工艺设施改造和自动化、智能化的推广运用,提升监测预警和自动控制水平。加大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和执法纠违力度,聚焦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燃气具生产销售安装4个环节,加强燃气管道日常运维和外力破坏的执法。加快改造类项目建设,切实提高老旧小区、生活困难居民用户燃气安装率。
4. 非煤矿山。深化100米以上高边坡矿山专项整治,深化隐性致灾因素治理。开展矿山安全标准化检查,指导企业构建“一统四抓”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抓好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等“四化”建设,打造全生命周期安全绿色智慧矿山。
5. 工贸。强化工商贸领域监管职责,紧盯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有限空间作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关注冶金、建材、涉爆粉尘、铝加工、机械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坚决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有效降低事故风险。对检维修作业、临时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严格进行审批管控。加强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
6. 文化旅游。统筹推进高风险旅游项目系统性安全评估、清理整治,重点对游客运载工具、高空游乐设施、大型游乐园设备等进行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堵住管理漏洞,最大可能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极端天气关停、最大承载量管控等安全管理措施,千方百计确保游客安全。
7. 消防。深化高层建筑、厂房库房、老旧小区、自建房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消除各类隐患。强化大型商业综合体、“三合一”和“九小”场所等高风险场所火灾防控,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压实消防主体责任。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示,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防范烤火安全事故。
8. 特种设备。深入开展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加装电梯专项整治,加强旅游景区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气瓶质量追溯系统建设,提升智能化、数字化监管水平,全力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特种设备事故。
9. 变型拖拉机。开展全面排查摸底,严防漏登漏统和新增变型拖拉机,边排查变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坚决不购买、不使用、不搭乘变型拖拉机。多措并举、一车一策宣传教育辖区内暂未清零报废变型拖拉机的车主尽快处置报废变型拖拉机,并完善销号佐证资料。发挥好农村“6支力量”的作用,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联合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0. 自然灾害防治。加强灾害防治基础建设,加快推进抗旱基础工程、水毁修复工程、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建设,加强森林防火标准化检查站、火情智能监控点、消防水池、阻隔带等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监测预警,针对大雾、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抓好临灾会商,落实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减轻灾害影响。健全预警机制,全面推行重要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完善区域、行业、单位、部位灾害预警“熔断”机制,落实“断、禁、停、撤、疏”紧急管控措施,做到早预警、早响应、早处置。
(七)地质灾害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存在问题:全县有154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约占全市地质灾害总体量1/10,威胁12.96万人,是全市地质灾害隐患体量最多、类型最多的区县。县域有40%区域为地质灾害极高、高风险区。
工作措施:针对当前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偶发等特点,进一步加大辖区内地灾隐患排查力度,突出抓好四个方面。
1. 聚焦重点地段。严格落实重要时间节点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高切坡、临崖、临坡以及城(集)镇、学校、医院、旅游景点等人口密集区域和高风险区域进行每日排查,做好相关记录,对排出的隐患要逐一落实监测预警责任、制定落实防灾预案。
2. 强化监测预警。明确监测预警责任,针对本辖区、本行业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发育分布特征,明确防灾救灾重点,落实防灾措施,确定监测人和责任人,签订责任书;编制完善监测方案,建立监测点,实行定期监测,发现灾情、险情及时上报;加强监督管理,定期收集监测数据,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做到监管不留真空、防治不留死角。
3. 提升救援能力。深入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干部、群众防治地质灾害的警觉性、主动性和识灾、防灾、避灾自救技能;配备地质灾害应急装备和物资,加强装备和物资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各类应急救援力量拉得出、用得上,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4. 做好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出现地质灾害灾(险)情的,要在15分钟内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各乡镇(街道)要管理好片区负责人和群测群防人员,充分利用地灾专业手机开展日常报送工作,对报送不及时、瞒报、漏报、误报地质灾害信息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火灾防控“除险清患”行动。
存在问题:部分消防重点单位未验收,设施设备投入小,企业从业人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淡薄,违规用火用电等问题突出。
工作措施:严格按照县消安委、县安委会关于《全县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扎实推进火灾防控“除险清患”行动,全面开展“遗留问题大起底、设施设备大排查、突出问题大执法、安全素养大宣教、应急救援大演练、数字赋能大提升、队伍能力大建设”等七个方面重点任务,切实有效管控火灾风险。
(九)“三大作业”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存在问题:安全管理不规范、资质审核不严格、作业过程不监管。
工作措施:紧盯违规检维修、有限空间、委外作业等“三大作业”薄弱环节,深刻汲取近期其他地区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治,突出抓好三项工作。
1.明确整治重点。对“三大作业”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重点聚焦“不审查乱发包、没协议不定责、不交底不指导、不检查不监护、不报备不考核”等方面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工贸、危化、建设、城市管理等行业领域要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全面排查。
2.强化资质审查。督促企业严格“三大作业”资质审查,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对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3.加强过程管控。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检维修作业审批手续,明确现场监护人员、完成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后方可作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工作流程,严禁措施不清、情况不明盲目施救。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安全职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不得以包代管、一委了之。
(十)问题清单督查检查行动。
存在问题:缺乏主动发现、暴露问题意识,刻意回避,问题清单上报数量少、质量不高。
工作措施:县安委办要依托“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督查,落实清单管理和闭环整改,推动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防范化解风险,突出抓好三项工作。
1.查排查走过场。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明查暗访、督查检查,按照“自查不处、他查严处,真改不罚、假改严罚”的要求,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隐患主动排查、主动报告、主动整改,防止典型问题“一地重发、异地重发”与重大风险蔓延扩散。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的问题数据报送工作,及时将相关问题数据纳入系统。
2.查整改不作为。抽查“全量库”和“蓄水池”问题整改情况;对“清单库”问题,坚持线上评价与线下核查相结合方式开展问题整改质量验收。对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纳入警示榜或实施“开小灶”整顿提升,将问题整改成效显著的纳入“示范榜”学习借鉴。
3.查责任不落实。通过专项巡查督查、明查暗访、交叉督查等方式,检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履职形式化、表面化的,严格按照《奉节县安全生产督查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追责问责。
三、阶段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推进实施,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各企业要按照阶段工作重点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20日前)。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企业专项行动方案,根据有关标准要求细化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或重点检查事项。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安排任务、明确责任。
(二)集中排查(2023年8月底前)。对照专项行动内容,梳理排查整治重点,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进度清单,全面开展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措施。
(三)重点整治(2023年11月底前)。在前期集中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全面再排查、再整治,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县安委办要对重点乡镇(街道)、重点行业部门、重点企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排查整治不真不深不实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建章立制(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有效经验、亮点做法,开展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实际情况充实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安委办将严格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曝光、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定期调度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排查整治进展情况(月度调度表附后),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请各乡镇(街道)、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于2023年5月23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至县安委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8月10日、11月10日前报送至县安委办QQ邮箱:2587543530@qq.com。
附件:1. 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
2. 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月度调度表
附件1
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
专项行动 | 重点 工作 | 具体任务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一)属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责任强化行动 (一)属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责任强化行动 | 1.树牢红线意识 | (1)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牢记“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提升领导干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的“红线意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 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 | ||
2.全面动员部署 | (2)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要协助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其他分管负责人要推动分管行业领域排查整治重点任务。 | 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 | |||
(3)专项行动期间,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每月开展一次调研检查或专题调度,组织研判重大安全风险,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 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 | ||||
(4)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工作机制,抓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 | 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 | ||||
3.强化宣传力度 |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教育“五进”等活动,通过标语海报、宣传视频、群众活动、新闻发布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安全氛围,提升群众安全意识。 | 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 |||
(6)每月在主流媒体上宣传一次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曝光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 | 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 ||||
(7)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内部举报和社会匿名举报,着力提升举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各企业 | ||||
4.强化工作保障 | (8)督促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 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各企业 | |||
(9)对重大隐患、突出问题要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 | 县财政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
(10)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工作机制,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帮扶。 | 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 | ||||
(11)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应急管理专职人员,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 各乡镇(街道) | ||||
5.严格考核奖惩 | (12)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谁管控谁负责”,建立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每半年通报一次整治进展情况。 | 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 | |||
(13)县安委办将排查整治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对排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特别是对风险隐患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严格进行通报曝光、末位发言和考核奖惩。 | 县安委办 | ||||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行动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行动 | 1.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 (14)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研究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细化落实排查整治责任,建立健全“日周月”隐患排查机制,科学制定“日周月”隐患排查清单,严格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做到全员发现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 | ||
(15)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化管理,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做到即查即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双报告”制度。 |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 | ||||
(16)要深刻汲取各类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 |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 | ||||
2.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 (17)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核查,重点检查是否制定细化领导班子成员和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是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公示,是否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题教育培训,是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考核奖惩,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可执行、可考核、可追溯。 |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 | |||
3.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 (18)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企业安全管理。 |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 | |||
(19)危化品、矿山、建设施工等行业领域重点企业要落实总工程师制度,加强关键工艺和重点环节管控。 | 县应急局、县交通局、各相关行业部门和单位、各企业 | ||||
(20)要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安全工作的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 | ||||
(21)要组织规范编制各类安全技术方案、措施,严格审核审批,并组织对技术方案、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核查。 |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 | ||||
4.深化一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 (22)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聚焦一线岗位“两单两卡”(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组织完善“两单两卡”内容,将记背“两单两卡”作为日常交接班和安全交底的固定内容,将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两单两卡”培训范畴,将“两单两卡”掌握执行情况纳入员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推动一线岗位员工“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 |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 | |||
5.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 (23)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企业主要风险,针对性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至少组织开展1次专题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应急处置措施和安全逃生路线;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 | |||
(三)小微企业安全监管服务行动 | 1.落实部门指导属地负责机制 | (24)按照部门督促指导,属地负责的管理模式,摸清本辖区、本行业小微企业的底数,明确问题清单,针对重点问题企业,由属地政府和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指导和检查,帮助企业明确职责,整治隐患,保障企业平安健康发展。 |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 | ||
2.制定安全风险明白卡 | (25)按照属地属事原则,指导从业人员3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制定安全风险明白卡,分类制定个体经营者安全风险明白卡,指导并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整治,掌握应急处置措施。积极推行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小微企业监管效能。 |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 | |||
3.创新监管服务模式 | (26)坚持“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或安全专家为小微企业提供重点检查、安全评估、技术咨询和安全培训,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安全难题。 |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 | |||
(27)分行业创建一批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示范标兵并适时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 | ||||
4.强化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 (28)综合采取“改、搬、关”措施,努力提升小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 | |||
(29)对存在一般安全问题的小微企业,要加快实施标准化改造和达标升级,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 |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 | ||||
(30)已建成返乡入乡创业园的乡镇,通过搬迁整治后能够实现安全环保健康的本辖区小微企业,要积极引导其搬迁进入返乡入乡创业园发展。 |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 | ||||
(31)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微企业,要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 | ||||
(四)安全监管盲区薄弱消除行动 (四)安全监管盲区薄弱消除行动 | 1.压实部门监管责任 | (32)各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加强对全县专项安全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安全工作规范有效运行。 | 道路交通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安交巡警大队 主要职责:研究推动落实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督促、指导、考核各乡镇(街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劝导站建设,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协调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重大整治行动,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通安全形势,通报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单位(区域)挂牌、督办、验收工作;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 县公安交巡警大队、道路交通专项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 |
水上交通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交通局 主要职责:定期分析研判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工作存在的主要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落实水上交通安全领域改革发展工作,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调研、监管、工作经验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整治情况;建立完善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演练;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日常统筹协调工作。 | 县交通局、水上交通专项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 ||||
建设施工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住房城乡建委 主要职责:定期分析研判保障建设施工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建设施工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落实建设施工安全领域改革发展工作,加强建设施工安全工作调研、监管、工作经验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组织开展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整治情况;建立完善建设施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负责全县建设施工安全日常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建设施工安全联合执法工作。 | 县住房城乡建委、建设施工专项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 ||||
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应急局 主要职责:贯彻党和国家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整治情况;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 县应急局、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 ||||
矿山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应急局 主要职责:协调解决矿山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定期组织开展全县矿山安全形势研判,加强矿山安全工作调研、工作经验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等;指导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推进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整治情况;组织协调全县矿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 县应急局、矿山专项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 ||||
旅游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文化旅游委 主要职责:定期分析研判保障旅游安全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旅游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落实旅游安全领域改革发展工作,加强旅游安全工作调研、监管、工作经验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组织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整治情况;建立完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负责全县旅游安全日常统筹协调工作。 | 县文化旅游委、旅游专项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 ||||
城市运行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城市管理局 主要职责:研究部署城市运行安全工作,制定城市运行安全重点工作措施,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涉及城市运行安全的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城市运行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指导协调全县城市运行安全联合督查执法工作;推进落实城市运行安全领域改革发展工作,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工作调研、监管、工作经验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组织开展城市运行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整治情况;建立完善城市运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等。 | 县城市管理局、城市运行专项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 ||||
消防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消防救援大队 主要职责: 定期分析、评估、通报消防安全形势,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和宣传教育培训;检查、指导成员单位以及下一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督查;组织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县政府确定的其他消防工作。 | 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专项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 ||||
特种设备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 主要职责:研究并推动落实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重大举措,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调研、工作经验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定期分析研判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工作任务,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薄弱环节和突出、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整治情况;建立完善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指导协调全县特种设备安全联合执法工作。 | 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专项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 ||||
工贸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应急局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协调解决工贸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定期组织开展全县工贸安全形势研判;指导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推进工贸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工贸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整治情况;组织协调全县工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 县应急局、工贸专项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 ||||
2.厘清“多跨疑难”安全职责 | (33)严格按照市安委办相关要求和规定,各行业部门强化主动认领,对燃气执法、老旧楼栋电梯加装、城镇风貌改造、农村自建房等小型建设施工、铁路重点建设项目等“多跨疑难”领域安全监管问题,明确相关行业安全监管职责。 | 负责燃气、油气、电力、通讯等工业类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电动汽车换电、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的安全监管;负责餐饮企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行业的安全监管。 | 县经济信息委 | ||
负责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中的房屋拆除和改扩建工程安全监管;指导外立面(城镇风貌)改造项目的行业管理,负责限额以上房屋外立面(城镇风貌)改造项目的安全监管;负责老旧住宅增设电梯施工安全管理;指导农村自建房的行业管理,负责限额以上农村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负责建筑安装、装饰、装修活动安全监管。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和公路、水运安全保障设施监督管理;负责对公路、水运、地方铁路等建设项目按职责权限实施安全监管;牵头承担高速公路、地方铁路等交通建设工程的属地安全监管责任。 | 县交通局 | ||||
负责共享单车注册登记、道路交通安全、通行秩序等管理;负责道路停放点位设置,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共享单车停放秩序,查处影响交通的乱停乱放行为;负责快递(跑腿、送餐)车辆及服务人员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 县公安交巡警 | ||||
负责商贸行业企业(含餐饮业、住宿业、批发业、零售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配合有关审批监管部门做好商场、城市综合体卖场内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负责民宿行业安全监管。 | 县商务委 | ||||
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安全监管;负责景区内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除外)安全监管;负责职责范围内密室逃脱及类似经营的安全监管。 | 县文化旅游委 | ||||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违法建设监管;负责停车场的行业安全监管;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城市水域环境卫生、建筑外墙清洗行业安全监管。 | 县城市管理局 | ||||
3.明晰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 | (34)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全面摸排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职能职责交叉、监管盲区的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采取清单化、事项化的方式逐一明确牵头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市安委办将对各区县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今年6月底后仍存在监管盲区空白的,纳入“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问题清单”重点督办,实行警示约谈和通报批评。 |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 | |||
(五)精准严格安全监管执法行动 (五)精准严格安全监管执法行动 | 1.明确排查整治任务要求 | (35)制定印发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训,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
(36)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排查整治宣传解读,确保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各企业、各单位应知尽知。 |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 | ||||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 (37)6月底前,对监管执法人员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作为重点培训内容,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素养,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
(38)实施委托执法的部门要对委托执法人员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确保所有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到位。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 ||||
3.开展精准严格闭环执法 3.开展精准严格闭环执法 | (39)严格落实执法“清零”和“三个强度”提升要求,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三部曲”闭环执法。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 |||
(40)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 ||||
(41)要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 ||||
(42)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应急局、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街道)、各企业 | ||||
4.建立执法责任倒查机制 | (43)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显有问题却未查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应急局及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 |||
(44)县安委办将对执法检查不严格、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警示、通报曝光。 | 县安委办 | ||||
5.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 (45)充分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工作方式提高执法质量,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 |||
(46)对涉及多部门、跨区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 ||||
(47)组织专家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全面排查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作业情况,积极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的服务工作。 |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 | ||||
(六)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六)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六)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 1.道路交通 | (48)一要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重处超载、超限、超速和疲劳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加强农村地区两三轮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切实强化路面管控。二要加强大客车、旅游包车、公交车、危化品运输车、货运车辆等“三客一危一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落实车辆例保例检、动态监管等制度,加强源头管理。三要继续抓好生命工程建设,强化农村地区通行密集路段、临水临崖路段隐患整治。严格落实道路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 县公安交巡警大队牵头,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委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履职;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 ||
2建设施工 | (49)一要持续围绕“两防”,抓好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和防范措施落实,加强建设施工安全全过程、综合性监管。二要运用好“飞行检查”、警示曝光、诚信管理等多种手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建设施工安全事故隐患。三要持续抓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保证自建房领域不出事、不添乱,巩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成果。 | 县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城市管理局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履职;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 |||
3危险化学品 | (50)一要强化“三重一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外包等行为。二要启动新一轮危险工艺设施改造和自动化、智能化的推广运用,提升监测预警和自动控制水平。三要加大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和执法纠违力度,聚焦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燃气具生产销售安装4个环节,加强燃气管道日常运维和外力破坏的执法。四要加快改造类项目建设,切实提高老旧小区、生活困难居民用户燃气安装率。 | 县应急局牵头,县经济信息委、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履职;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责任 | |||
4非煤矿山 | (51)一要深化100米以上高边坡矿山专项整治,深化隐性致灾因素治理。二要开展矿山安全标准化检查,指导企业构建“一统四抓”安全管理体系。三要持续抓好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等“四化”建设,打造全生命周期安全绿色智慧矿山。 | 县应急局、各乡镇(街道) | |||
5.工贸 | (52)一要强化工商贸领域监管职责,紧盯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有限空间作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管住冶金、建材、涉爆粉尘、铝加工、机械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坚决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有效降低事故风险。二要对检维修作业、临时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严格进行审批管控。三要加强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 | 县应急局牵头,县经济信息委、县商务委、生态工业园区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履职;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 |||
6文化旅游 | (53)一要统筹推进高风险旅游项目系统性安全评估、清理整治,重点对游客运载工具、高空游乐设施、大型游乐园设备等进行隐患排查整治。二要持续开展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堵住管理漏洞,最大可能消除安全隐患。三要严格落实极端天气关停、最大承载量管控等安全管理措施,千方百计确保游客安全。 | 县文化旅游委牵头,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委、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履职;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 |||
7.消防 | (54)一要深化高层建筑、厂房库房、老旧小区、自建房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消除各类隐患。二要强化大型商业综合体、“三合一”和“九小”场所等高风险场所火灾防控,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压实消防主体责任。三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示,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防范烤火安全事故。 | 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经济信息委、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城市管理局、县民政局、县应急局、生态工业园区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履职;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 |||
8特种设备 | (55)深入开展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加装电梯专项整治,加强旅游景区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气瓶质量追溯系统建设,提升智能化、数字化监管水平,全力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特种设备事故。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经济信息委、县商务委、县交通局、县文化旅游委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履职;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责任 | |||
9变型拖拉机 | (56)一要开展全面排查摸底,严防漏登漏统和新增变型拖拉机,边排查变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坚决不购买、不使用、不搭乘变型拖拉机。二要多措并举、一车一策宣传教育辖区内暂未清零报废变型拖拉机的车主尽快处置报废变型拖拉机,并完善销号佐证资料。三要发挥好农村“6支力量”的作用,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联合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变型拖位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 县农业农村委牵头,县公安交巡警大队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履职;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责任 | |||
10自然灾害防治 | (57)一要加强灾害防治基础建设,加快推进抗旱基础工程、水毁修复工程、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建设,加强森林防火标准化检查站、火情智能监控点、消防水池、阻隔带等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二要加强监测预警,针对大雾、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抓好临灾会商,落实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减轻灾害影响。三要健全预警机制,全面推行重要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完善区域、行业、单位、部位灾害预警“熔断”机制,落实“断、禁、停、撤、疏”紧急管控措施,做到早预警、早响应、早处置。 | 县应急局牵头,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履职;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 |||
(七)地质灾害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 1.聚焦重点地段 | (58)严格落实重要时间节点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高切坡、临崖、临坡以及城(集)镇、学校、医院、旅游景点等人口密集区域和高风险区域进行每日排查,做好相关记录,对排出的隐患要逐一落实监测预警责任、制定落实防灾预案。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各乡镇(街道) | ||
2.强化监测预警 | (59)明确监测预警责任,针对本辖区、行业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发育分布特征,明确防灾救灾重点,落实防灾措施,确定监测人和责任人,签订责任书。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各乡镇(街道) | |||
(60)编制完善监测方案,建立监测点,实行定期监测,发现灾情、险情及时上报。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各乡镇(街道) | ||||
(61)加强监督管理,定期收集监测数据,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做到监管不留真空、防治不留死角。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各乡镇(街道) | ||||
3.提升救援能力 | (62)深入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干部、群众防治地质灾害的警觉性、主动性和识灾、防灾、避灾自救技能。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各乡镇(街道) | |||
(63)配备地质灾害应急装备和物资,加强装备和物资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各类应急救援力量拉得出、用得上,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各乡镇(街道) | ||||
4.做好值班值守 | (64)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出现地质灾害灾(险)情的,要在15分钟内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各乡镇(街道) | |||
(65)各乡镇(街道)要管理好片区负责人和群测群防人员,充分利用地灾专业手机开展日常报送工作,对报送不及时、瞒报、漏报、误报地质灾害信息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各乡镇(街道) | ||||
(八)火灾防控“除险清患”行动 | 1.突出问题大执法 | (66)严格按照县消安委、县安委会关于《全县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扎实推进火灾防控“除险清患”行动,全面开展“遗留问题大起底、设施设备大排查、突出问题大执法、安全素养大宣教、应急救援大演练、数字赋能大提升、队伍能力大建设”等七个方面重点任务,切实有效管控火灾风险。 | 县消安办、县安委办牵头,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履职;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 ||
(九)“三大作业”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九)“三大作业”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 1.明确整治重点 | (67)对“三大作业”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重点聚焦“不审查乱发包、没协议不定责、不交底不指导、不检查不监护、不报备不考核”等方面开展集中排查整治。 |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应急局、县城市管理局等相关单位 | ||
(68)工贸、危化、建设、城市管理等行业领域要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全面排查。 |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应急局、县城市管理局等相关单位 | ||||
2.强化资质审查 | (69)督促企业严格“三大作业”资质审查,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 |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企业 | |||
(70)对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企业 | ||||
3.加强过程管控 | (71)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检维修作业审批手续,明确现场监护人员、完成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后方可作业。 |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企业 | |||
(72)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工作流程,严禁措施不清、情况不明盲目施救。 |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企业 | ||||
(73)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安全职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不得以包代管、一委了之。 |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企业 | ||||
(十)问题清单督查检查行动 | 1.查排查走过场 | (74)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明查暗访、督查检查,按照“自查不处、他查严处,真改不罚、假改严罚”的要求,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隐患主动排查、主动报告、主动整改,防止典型问题“一地重发、异地重发”与重大风险蔓延扩散。 |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 | ||
(75)做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的问题数据报送工作,及时将相关问题数据纳入系统。 |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 | ||||
2.查整改不作为 | (76)抽查“全量库”和“蓄水池”问题整改情况;对“清单库”问题,坚持线上评价与线下核查相结合方式开展问题整改质量验收。 | 县安委办 | |||
(77)对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纳入警示榜或实施“开小灶”整顿提升,将问题整改成效显著的纳入“示范榜”学习借鉴。 | 县安委办 | ||||
3.查责任不落实 | (78)通过专项巡查督查、明查暗访、交叉督查等方式,检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责任落实情况。 | 县安委办 | |||
(79)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履职形式化、表面化的,严格按照《奉节县安全生产督查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追责问责。 | 县安委办 |
附件2
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月度调度表
(乡镇(街道)或部门名称):__________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 1 | 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2 |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
3 | 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4 | 执法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
5 | 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6 |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
对企 业自 查自 改进 行抽 查检 查情 况 | 1 | 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家) | 2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 ||
3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家) | 4 | 企业未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家) | |||
5 |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 6 |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 |||
7 |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 8 |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 |||
精准 严格 执法 情况 | 1 | 部门帮扶指导重点乡镇(街道)(个次) | 2 |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 ||
乡镇指导帮扶职能站所(个次) | ||||||
3 | 行政处罚(次,万元) | 4 |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次) | |||
5 | 移送司法机关(人) | 6 | 责令停产整顿(家) | |||
7 |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家) | 8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个) | |||
9 | 责任倒查追责问责(人) | 10 | 约谈通报有关乡镇(街道)及部门(次) | |||
组织 领导 情况 | 1 | 部门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次) | 2 | 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次) | ||
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次) | 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次) | |||||
3 | 部门负责同志现场督导检查(次) | 4 | 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次) | |||
乡镇(街道)政府负责同志现场督导检查(次) | 乡镇(街道)政府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次) | |||||
5 | 举报奖励(万元),其中匿名举报查实奖励(万元) | 6 | 是否在主流媒体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 |||
7 | 乡镇(街道)、部门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数量(人) | 8 | 组织开展考核巡查督导检查(次) | |||
注:1.县安委办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度调度。调度表自5月份开始上报,每月30日前上报截至本月末的累计情况(报送邮箱:2587543530@qq.com)。 2.调度表内容应围绕专项行动并对照方案具体要求如实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 3.调度表中涉及乡镇(街道)、部门的事项需分别统计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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