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生态工业园区:
近期,市安委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专班对相关区县开展调研督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宣传工作一阵风、办案执法力度弱、奖励标准执行不严、数据录入统计不及时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流程,全县一盘棋推进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大重要节点工作力度
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举报的巨大能量,加大工作力度,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氛围。一是宣传要强化。加强企业工作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宣传,分别张贴各个行业领域安全举报奖励子项和奖励标准清单,标语、海报、横幅等损毁、遗失的要及时补齐,并留存好相关影像资料,要保证整体氛围只能强化不能减弱。二是人员要到位。专班专人负责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事情有人做。三是执法要加强。坚持有案必查,查必有果,闭环运行。
二、及时进行数据录入、统计和上报
一是报送口径要统一。所有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统计数据以群众举报受理系统汇总为准,县安委办将以此数据作为工作考核通报依据。二是数据填报要及时。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准确录入数据,包括电话、来信来访、电子邮件等所有群众举报投诉的数据,均要及时统计上报,确保工作成效得到真实反映。
三、严格执行奖励标准
一是做到应奖必奖。凡属安全生产重点举报事项清单内容,查实必奖,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兑现奖励。二是做到奖励标准统一。所有奖励发放,均要按照《奉节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奉节安委办发〔2021〕69号)执行,不得以“最高”“不超过”等字眼模糊奖励标准,严禁少发、漏发、不发、乱发奖励。
奉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