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7365637542/2023-00034
[ 发文字号 ]
奉节应急发〔2023〕16号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28
[ 发布日期 ]
2023-03-28
奉节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涉非煤矿山乡镇(街道)应急办、各非煤矿山企业:

现将《2023年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奉节县应急管理局

                                         2023316





2023年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重庆市矿山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为引领,以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庆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为重点,以重大隐患专项整治为工作主线,围绕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和本年度非煤矿山机械化主题活动,狠抓工作重点、构建管理体系、强化基础改善、严格监管执法,加快全生命周期安全绿色智慧矿山建设,推进新时代新征程下奉节矿山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全年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狠抓工作重点,源头防范事故。

1.规范矿山开采秩序。矿山要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建设和生产。地下矿山要完善机械通风系统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以上的矿山要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探放水队伍;实施井下劳动定员管理,严格控制单班作业人数。露天矿山要采用台阶开采,严禁掏采或者一面墙开采限制资源利用率低的山坡型露天开采、普通建筑用砂石土凹陷式开采。

2. 深化重大灾害治理。聚焦地下矿通风、顶板、爆破、水害、提升运输等重大风险,深化隐蔽性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效果评估机制,聚焦露天矿地质灾害,加强巡查检查,强化高陡边坡整治。聚焦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严格施工单位资质管理,落实外包工程与发包单位安全管理、培训、检查、考核、奖惩“五统一”。开展矿山机械维修保养专项治理。开展停产停建、复工复产以及重要节点时段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强化车辆运输安全管理。

3.强化高风险矿山监测。对现状高度200米及以上的边坡、排土场要进行在线监测,对100米及以上的边坡、排土场每年要进行1次边坡稳定性分析。

(二)构建一统四抓体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1.以标准化为统领。加快构建一统四抓管理体系培育一批创新型、示范型安全管理现代化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达标升级活动,市应急局组织二级标准化矿山企业验收达标1,三级标准化达标企业100%,实现标准化企业挂牌管理100%

2.首抓老板第一责任。建立主要管理人员履职公示制度,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1次安全隐患排查并签字备查;地下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5个工作日;实际控制人每月在生产现场安全履职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生产及基建矿总工在矿在岗履职每月不少于15个工作日。严格现场安全隐患+企业安全管理双重检查,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执法;紧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等企业关键少数”,开展安全风险管控能力评估,对管控能力差的,督促企业整改并责令调整岗位。

3.平常抓日周月排查。融合《非煤矿山重大风险管控清单指南》督促企业分岗位制定隐患排查清单。严格隐患排查日周月工作机制,推进岗位排查和安全员排查双轨并行实行员工辨风险、班组评风险、专家定风险、分级定责控风险四位一体管理风险体系,重大隐患整改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4.关键抓总工制度落实。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两套机构。把总工程师制度落细做实,严格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查、实施和监督,严格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严格履职抄告制度、述职制度和诚信管理制度。聚焦“两虚假”“两出借突出问题,深化技术服务机构整治,塑造有良心、有担当、有诚信的矿山安全技术服务团队。

5.重点抓一线岗位规范操作。聚焦一线岗位员工会操作,落实全员参与、全过程孕育、重点岗位全覆盖的“三全”举措,推动一线岗位员工安全责任落实,坚决杜绝岗位员工违章作业。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建立矿山逢查必考制度,查考结合、以考促培、以考促改。

(三)坚持规模化发展,筑牢安全保障根基。

1.严格“两低”限制。水泥用灰岩和建筑石料用灰岩新设最低生产规模少于51万吨的,已设采矿权整合扩能或增划资源最低生产规模少于50万吨的,或最低开采年限少于3年的,原则上不再向市局申报安全设施设计评审因乡镇(街道)民生工程等建设确有需求的,按照市上有关要求,要说明原因,需提前报市局审批同意后方可上报

2.提速“小散乱差”矿山整治。深入推进矿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

3.提速“机械化”改造。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新型适用安全技术及装备推广目录第一批引导支持中小型矿山加快凿岩、撬毛、支护、铲装、运输等机械化改造,大型矿山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和重点岗位机器人替代。2023年底,全所有露天矿山破碎进料口机械化改造达到100%;地下矿山机械排危100%

4.提速“信息化”赋能。加快物联网、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领域创新应用。加快“智能视频监控+安全风险管控+‘互联网+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动矿山岗位作业、企业管理、监管执法多跨协同,以全域数字化推动矿山治理模式变革、方式重塑、能力提升,统筹推进矿山重要区域视频与局应急平台联网率达100%,破碎进料口视频监控达100%

5.强化示范引领。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数字化创新,践行新发展理念,开展“全生命周期安全绿色智慧矿山”示范创建,打造一批创新型、领军型现代化矿山,引领全矿山迭代升级高质量安全发展,积极推动全县大型矿山建设项目落地

(四)严格监管执法,强化事故责任追责。

1.严把行政许可关。严把开采深度超800米、与煤共生金属非金属矿山,边坡高度超200米、开采规模超1000万吨的露天非煤矿山,以及坝高超200库容超1亿立方米的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新建项目一设计或者经改扩建后年产300万吨及以上或者最大开采深1000米及以上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对年产1000万吨及以上或者边坡高度200米及以上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一律报市局后送国家审核。

2.切实加强监管执法。坚持执法“清零”和执法“三个强度”提升,加强“四不两直”和暗访执法检查,强化解剖式、警示性,强化安全责任保险和工伤事故介入事前调查,溯源事故真相,剖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全面加强类似事件防范

3.严格事故“ 一案双查”和“三责同追”按照市上有关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条件且又发生事故的矿山,强制停产停业整顿。发生一般事故死亡1人的一律停产3个月;发生一般事故死亡2人的,一律停产6个月;发生较大事故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属地政府依法关闭。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协作联动,推动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行刑衔接”

三、保障措施

统筹全“一盘棋”

政府名义制定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市政府《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地,统筹全矿山安全发展,形成工作“一盘棋”。加强对属地乡镇(街道)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业务指导,落实属地乡镇(街道)非煤矿山“一对一”监管,扭成工作“一股绳”

强化矿山服务。

落实矿山联合选址制度,协同推进“净矿”出让,服务安全发展。依托矿安办平台建立部门协同季度例会机制,及时化解企业急难愁盼。

严格矿山安全考核。

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考核,凡发生事故均要在乡镇(街道)年度考核中扣分,取消当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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