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局:开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日期:2022-08-02


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安全生产源头管控治理,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2022年7月27日,我局组织非煤矿山科对奉节县长棚矿产品有限公司长棚石膏矿开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认真听取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矿山建设情况汇报,详细查阅有关文件、资料;重点检查:项目建设施工单位资质、审批流程手续、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与施工实际情况符合性、图纸制作填绘、应急救援预案等。

 检查组指出,“三同时”的规定能够极大的保证生产作业的安全性,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加强其安全意识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矿山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

 针对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发现的风险要求企业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彻底排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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