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MB18873289/2025-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医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0-13
[ 发布日期 ]
2025-10-13
重庆市奉节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汇总)

重庆市奉节县医疗保障局(汇总)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奉节县医疗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机关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医疗保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国家和重庆市制定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重庆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对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筹资资助标准并组织实施。

4)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奉节县医疗保障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奉节县医疗保障局要建立与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奉节县税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奉节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机关有内设机构三个,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1. 办公室(规划财务科)2. 业务管理科(扶贫科)3. 基金监管科。

下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两个:奉节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奉节县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是局机关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4年底我局现有机关行政编制人员8名,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奉节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参公编制人员15名,下属事业单位(奉节县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9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奉节县医疗保障局、奉节县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285.58万元,支出总计1285.5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2.9万元,下降14.2%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市局对我县能力提升资金减少277万元,2024年本单位无年初结转和结余及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285.58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2.9万元,下降14.2%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市局对我县能力提升资金减少2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5.58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285.5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12.9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是年度市局对我县能力提升资金减少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1.11万元,占56.87%;项目支出554.47万元,占43.13%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85.58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12.9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局对我县能力提升资金减少27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5.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2.9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局对我县能力提升资金减少2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7.32万元,增长78.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局所有项目支出财政未纳入年初预算,在中途追加原因所致,其中包括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项目资金、离休干部伤残军人医疗费项目资金、市级转移支付参保工作经费以及按照相关政策对低收入人口和稳定脱贫人口医疗保险参保资助项目资金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5.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2.9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局对我县能力提升资金减少2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7.32万元,增长44.12%。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项目支出部分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02万元,占7.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万元,增长4.4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1083.13万元,占84.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5.56万元,增长47.6%,主要原因是本年我单位支付的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项目资金、离休干部伤残军人医疗费项目资金、市级转移支付参保工作经费等项目资金,财政在年初未纳入预算,中途追加原因形成。

3)农林水支出59.51万元,占4.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97万元,增长374.56%,主要原因是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项目未在年初进行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46.92万元,占3.6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9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5.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2.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3万元,增长0.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工资、各种津贴补贴、社保缴费及公积金缴费、临聘人员工资组成。公用经费8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3万元,增长14.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建设智慧医保项目以及各项医保政策更新,相关会议、外出学习及宣传资料印刷费用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网络通讯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7万元,下降65.8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县上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形成。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县上过紧日文件要求,按照上年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形成。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因为我单位本年无因公出国出境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无因公出国出境人员。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计划及指标。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1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应急保障用车日常运行及维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9万元,下降61.0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县上过紧日文件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开支形成。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我单位严格遵守县上过紧日文件要求,从年初开始严格按照上年支出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开支形成。

公务接待费0.6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医保局及各区县医保部门调研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8万元,下降79.3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县上过紧日文件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形成。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我单位严格遵守县上过紧日文件要求,从年初开始严格按照上年支出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形成。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21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16批次,215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3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7万元,增长7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建设智慧医保项目DRG支付方式改革以及各项医保政策更新,会议较上年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4万元,下降67.5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县上过紧日文件要求,部分培训采取线上模式,减少培训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04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网络通讯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77万元,增加77.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建设智慧医保项目以及各项医保政策更新,相关会议、外出学习及宣传资料印刷费用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7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554.47万元。

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奉节县医疗保障局整体监控

项目编码:

50023600024P000020

自评总分:

96.13

项目主管部门:

121-奉节县医疗保障局

财政归口处室:

008-社会保障科

部门联系人:

冉隆娟

联系电话:

18883679291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万元)

全年(调整)预算数(万元)

全年执行数(万元)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718.26

1,521.87

1,508.84

/

/

/

其中:财政拨款

718.26

1,521.87

1,508.84

99.14

10.00

9.91

一般公共预算

718.26

1,521.87

1,508.84

99.14

/

/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医疗保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和重庆市制定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贯彻执行重庆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对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筹资资助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全面完成市局及县上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指标,全力确保我县医疗保障政策落地落实,全力确保医疗保障机关及业务信息系统安全平稳运行,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医疗保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和重庆市制定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贯彻执行重庆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对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筹资资助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全面完成市局及县上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指标,全力确保我县医疗保障政策落地落实,全力确保医疗保障机关及业务信息系统安全平稳运行,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医疗保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和重庆市制定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本单位年度工作实际完成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个性指标完成率

%

100

99

1

90

5

4.5

共性指标完成率

%

100

100

0

100

5

5

公务卡刷卡率

%

40

31

22.5

0

2

0

我单位在编职工总人数为31人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00

99

1

90

2

1.8

管理制度健全性

定性

1

0

100

3

3

绩效目标自评率

%

100

100

0

100

2

2

三公经费控制率

%

100

100

0

100

3

3

项目监控到位率

%

100

100

0

100

2

2

预算执行率

%

100

99

1

90

3

2.7

在职人员控制率

%

100

100

0

100

3

3

政府采购执行率

%

100

100

0

100

2

2

资金结转结余率

%

0

0

0

100

2

2

资金使用合规性

定性

1

0

100

2

2

信息公开及时率

%

100

99

1

90

2

1.8

单位运行人均成本降低率

%

0.5

0.5

0

100

1

1

财政收入计划任务完成率

%

100

100

0

100

5

5

任务完成及时率

%

100

99

1

90

6

5.4

争取专项资金计划任务完成率

%

100

98

2

80

2

1.6

单位正常运转

定性

1

0

100

10

10

提供就业岗位

5

5

0

100

7

7

维护社会稳定

定性

1

0

100

5

5

单位节能降耗

%

1.1

1.1

0

100

1

1

内控制度可持续性

定性

1

0

100

3

3

经济发展规划可持续性

定性

1

0

100

2

2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90

99

10

100

10

10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单位)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503.61万元,评价得分97分,评价等次为好,绩效评价发现了预算执行率偏低、保障参保任务艰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问题压力较大、促进医保重点改革任重道远等主要问题,提出加强资金预算和项目规划及执行、全力抓好全民参保工作、持续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态势、持续深化医保改革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对离休干部伤残军人医疗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77.61万元,评价得分99.47分,评价等次为好,绩效评价发现了医疗救助对象认定部门数据传送存在时间差,可能导致医疗救助不及时;部分救助对象反映三重制度保障后医疗费用依然较高,个人承受压力较大等主要问题,提出建立部门数据共享平台,增强数据传输及时性和准确性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冉隆娟 023-5651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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