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保局:强化药品货款催缴工作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日期:2020-09-11

县医保局:强化药品货款催缴工作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县医保局紧紧围绕支持服务“六稳”“六保”,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纾解民营企业实际困难上下功夫,“三举措”强化药品货款催缴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该局及时优化完善药品采购结算制度,先后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奉节县药品集中采购货款结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奉节县药品集中采购货款结算流程的通知》等。开设药品货款结算专户,按照机构职能划转时间实行分段结算。严格按照发票确认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支付,定期核对账目,达到医疗机构、县医疗保障局、市药交所交易平台账目一致,确保药品采购结算工作及时、公平,做到有章可循。

 同时,该局主要负责人率队,兵分两路深入相关民营医药企业和基层医疗机构现场进行全面了解和督导,帮助解决当前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促进支付工作落实。

 此外,按照全市现行药品交易规则,发票确认之日起30日内完成货款支付。针对限时结算时间节点,县医保局组织安排专人,进行货款支付实时监测,对药品货款即将到期的医疗机构,提前进行电话或网络提醒;对药品货款逾期的,实行全县预警通报,并限时完成整改;限期内未完成的,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约谈后,仍未整改的,函告县卫生健康委进一步处理。

 “通过这些有力举措,810日至15日,催缴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货款1180万元,超期货款支付率达98.3%,有效缓解了民营医药企业资金压力,降低交易成本,全面优化了营商环境,也是落实中央“六稳”“六保”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县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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