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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医疗机构病房床位实行单独定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04〕14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经奉节县部分公立医疗机构申请,我局联合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组织专人现场查验,结合床位设置及价格等情况拟定床位费标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5日—1月21日。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来函的方式,向县医疗保障局反映意见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受理电话:023-56567656
地址:奉节县永安街道诗仙西路195号。电子邮箱:1600709743@qq.com
附件:奉节县医疗保障局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床位费定价标准汇总表
奉节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15日
| 附件: | |||||
| 奉节县医疗保障局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床位费定价标准汇总表 | |||||
| 制表时间:2026年1月14日 | |||||
| 序号 | 医疗机构 | 备注 | |||
| 双人间 | 三人间 | 普通病房 | |||
| 1 | 奉节县草堂镇中心卫生院 | 25元/床·日 | 18元/床·日 | 9元/床·日 | |
| 2 | 奉节县白帝镇中心卫生院 | 25元/床·日 | 18元/床·日 | 9元/床·日 | |
| 3 | 奉节县大树镇中心卫生院 | 23元/床·日 | 18元/床·日 | 9元/床·日 | 奉节县大树镇中心卫生院梅子执业点无双人间配置,三人间和普通病房床位费执行标准和本院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