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544B/2026-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2-04
[ 发布日期 ]
2026-02-04
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事业改革发展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家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的相关政策、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的征收和管理。会同财政部门筹集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财政性资金,编制收支年度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安排下达。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财政性资金的使用。

3.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牵头拟订全县房地产调控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秩序、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拟订房屋面积管理、交易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管理。

4.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新型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应用管理。编制和发布地方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并监督实施。

5.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

6.负责住房保障工作。拟订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分配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负责全县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

7.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前期工作和协调推进。协调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修复建设。

8.负责城市提升工作的全面统筹,强化统筹职责,提升统筹能力。监督实施城市提升相关政策、规范、标准。牵头推进城市提升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前期工作和项目协调。

9.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市管线的综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牵头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10.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政策、标准、规划。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镇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排水监测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镇排水防涝工作。指导乡镇污水处理管理工作。

11.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监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12.指导村镇建设。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村镇专项建设示范。指导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13.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指导住房城乡建设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承担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等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

14.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拟订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绿色建筑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发展。

15.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拟订、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政策。

16.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具体执法交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负责指导监督乡镇(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市容市貌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7.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负责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开展相关领域交流合作。

18.负责城市管理行业规范、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负责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19.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乡镇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的指导监督;指导城区社会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20.负责城区停车场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乡镇停车场管理

21.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

22.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统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指导乡镇(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3.牵头组织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乡镇场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4.指导监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工作。

25.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领域再生资源利用的监督管理。

26.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27.组织编制级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管委会)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城市绿线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

28.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负责占用(含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移伐树木事项的管理组织开展生态园林系列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指导乡镇(街道)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29.负责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等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园管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协助开展公园分级分类和评定等级管理依法负责城市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批或备案,参与全城市公园发展规划和总体规划的编制指导乡镇(街道)公园管理工作。

30.牵头负责城市运行安全管理。负责城市防涝、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31.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组织城市管理的重大科技成果鉴定指导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与运用

32.负责制定机关及所属单位节能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

33.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辖奉节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奉节县城镇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奉节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奉节县房屋管理中心、奉节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奉节县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站、奉节县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奉节县城建档案馆、奉节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奉节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奉节县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所、奉节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等单位部门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6811.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811.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6003.94万元,主要是2026年项目预算增加25993.8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6811.7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164.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2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4.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863.8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6003.94万元,主要是2026年项目支出增加25993.8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811.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11.78万元,比2025年增加2600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7.92万元,比2025年增加10.0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5993.86万元,比2025年增加25993.8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新增6个项目预算,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配租型住房保障及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污水管网建设及污水处理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三公经费预算7.5万元,比2025年减少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25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2025年减少3.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预算编制期间,因与城管局合并,原城管局车辆未过户到我单位,导致财政与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显示我单位车辆为2辆,故少预算1辆车辆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2.43万元,比2025减少3.07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我单位严格控制运行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 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2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993.8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12月,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骧,联系电话:023-5655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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