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6-09


奉节住建委发2020112

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委会):

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的通知>》(渝建村镇202028号)文件要求,为按时高质量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普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对象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核验时间

2020年 6月12日至6月20日。

三、核验人员

现场核验需两人一个小组入户开展,其中具体核验人员为支书、驻村工作队队长、驻村工作队队员乡镇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贫困户帮扶责任人等作为协助人员开展核验工作。

四、核验平台

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录入途径有两个操作平台,分别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信息平台,电脑登录地址:http://219.142.101.144/NWF/main/login.aspx;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小助手APP(以下简称核验APP),安卓系统和苹果系统手机用微信“扫一扫”功能下载安装。此次核验工作主要使用核验APP开展实地核验,实地核验时要打开手机的GPS定位系统,便于拍照时精准获取房屋的位置地理信息核验APP管理员为村支书,每个行政村使用一个账号开展核验工作,首次登录须由村支书完善用户基本信息,修改初始密码;每个乡镇有一个乡镇级账号,由各乡镇党委书记或镇长首次登录完善用户基本信息,修改初始密码。核验小助手操作手册及账号密码详见附件

、核验内容

按照鉴定安全、改造安全、保障安全3种分类,现场实地逐户核验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情况,核验主要内容为贫困户基本信息、家庭成员信息、核验人信息、核验结果四大板块,核验人员进行现场核验时,要逐项仔细核实,并将核验工作情况和住房现状照片等信息在信息平台(或核验APP)中进行登记,确保核验一户、登记一户若选择贫困户整户死亡、销户及其他无需再保障选项的,要在备注标识栏填写无需再保障的具体原因。

(一)基本信息及家庭成员信息

需校对贫困户户主基本信息、家庭成员信息是否准确,重点核实户主基本信息,若户主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不准确(注意只有户主基本信息可以修改),则按页面信息提示进行修改。

(二)核验人信息

系统默认核验人信息为首次登录的村支书,若现场核验人为村支书,核验人信息则不需要修改;若现场核验人为其他核验人员,可登录系统进入现场核验功能后,将核验人信息修改成其他核验人员的基本信息。

(三)核验结果

核验人员根据贫困户住房实际情况,精准锁定住房安全保障方式,如实填写核验结果,并按页面信息提示完善其它信息采用拍照或选择照片的方式将房屋正立面全景照片上传原则上县内居住的均应提供安全房屋照片县外居住的,能够获取现居所照片的,尽量获取上传,获取却有困难的,可以不上传照片,但必须备注房屋详细地址如: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XX镇(街道)XX小区XX单元XX号。

1.鉴定安全。贫困户农村住房经鉴定或评定为A级或B级的,视为“鉴定安全”,鉴定台账由乡镇建管办负责提供或者直接采用住房标识标牌上的鉴定等级

2.改造安全。通过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水库移民、避险搬迁、参照D级危房改造、参照易地扶贫搬迁农村旧房整治提升等方式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的,视为“改造安全”,注意:采用参照D级危房改造、参照易地扶贫搬迁农村旧房整治提升保障住房安全的,要选择改造安全选项中的其他方式,并在备注标识栏填写参照D级危房改造、参照易地扶贫搬迁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农村危房改造、参照D级危房改造、参照易地扶贫搬迁及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台账由乡镇建管办负责其他改造方式保障住房安全的台账由乡镇相关科室提供。

3.保障安全。采取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敬(养)老院、租住或租借其他安全房屋、投亲靠友等方式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的,视为“保障安全”。其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贫困户唯一住房不安全或无房,而在县内和县外城市建成区已购买的商品房属唯一住房的,选择保障安全选项中的其他方式,在备注标识栏填写安全房屋的具体位置保障安全台账由乡镇相关科室、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负责提供。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此次核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乡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执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村社干部抓落实”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桥头堡作用,严实深细开展核验工作,确保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全覆盖。

(二)抢抓核验进度。各乡镇要督促建管办、扶贫办加强核验录入指导和监管,要畅通上下沟通渠道,广泛调动各科室力量,加强信息相互共享,形成工作合力,要倒排核验时间表,坚持核验一户销号一户,全力攻坚核验工作确保6月20日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同时要加快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信息录入,确保在6月30日前完成录入工作。

(三)坚持“以核促改”。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对发现的住房安全未保障的贫困户,要及时通过集体公租房、租赁闲置农房、鼓励投亲靠友等方式先行妥善安置;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要列入年度改造计划,确保2020年9月底前完成改造。要坚决杜绝危房改造户子女住新房、老人住危房等情况,对已建成安全住房但原有危房暂未拆除或不适宜拆除的,要及时拆除或封存,确保“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

)强化督导考核。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扶贫办将建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及三年行动农户检索信息系统住房安全保障信息录入纳入脱贫攻坚日调度,随机抽取查看建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及信息录入进度,实地入户核查核验情况录入是否属实并将抽查核查情况予以通报,同时将督查结果作为第二季度脱贫攻坚督查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

附件:奉节县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小助手操作手册及账号密码

联系人及电话:王海洲(县住房城乡建委),13896986902;陈晓梅(县扶贫办),18223905980

                                            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奉节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6月9



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069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