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回头看”的通知
日期:2020-12-25


奉节建委发〔2020237

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回头看”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委会):

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回头看”的通知》(渝建村镇〔2020〕62号)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现就开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回头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此次“回头看”主要是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等三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住房安全保障情况

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等三类重点对象住房是否安全,危房是否实现动态清零。

(二)住房安全等级鉴定情况

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等三类重点住房是否全覆盖鉴定,是否全部挂牌公示,鉴定报告、标识标牌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等。

(三)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等三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未按规定形式发放等情况。

(四)档案信息管理情况

参照《关于转发<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奉节住建委发〔2019〕111号)文件要求(2018年及以前的危房改造纸质档案资料按原来的执行),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等三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纸质档案资料是否规范、完善,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管理信息检索系统数据填报是否及时、准确。

二、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以此次“回头看”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查漏补缺,慎终如始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巩固提升住房安全保障成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动态清零。“回头看”工作应于2021年1月11日前结束,并形成工作总结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总结必须对上述四个方面完成情况进行回应),于2021年1月11日17:30前报送县住房城乡建委村镇科。同时,县住房城乡建委将根据乡镇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抽查检查结果作为乡镇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225

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012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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