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租房保障申请对象家庭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2-04-22

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发〔2010〕61号)、《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渝国土房管发〔2011〕9号)等规定,以下申请对象(详见附表)符合公租住房保障规定条件。现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对象情况公示如下,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如有申请不实、弄虚作假或有异议的,请在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县住房城乡建委反映、举报。

举报电话:   竹园镇:56623666              草堂镇:56720032                县住房城乡建委:56604891

特此公示

2022年4月22日

附表:


序号 申请人 性别 年龄 户籍地址 身份证号码 家庭人口 申请居住人数 家庭住房情况 申请地 备注
1 杨书凤 84 重庆市奉节县鱼复街道车站路17号 5122261*******1747 1 1 竹园镇
2 吴康明 82 重庆市奉节县草堂镇林政村1组 5122261*******0312 2 2 草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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