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发〔2010〕61号)、《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渝国土房管发〔2011〕9号)等规定,以下申请对象(详见附表)符合公租住房保障规定条件。现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对象情况公示如下,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如有申请不实、弄虚作假或有异议的,请在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县住房城乡建委反映、举报。
举报电话: 竹园镇:56623666 草堂镇:56720032 县住房城乡建委:56604891
特此公示
2022年4月22日
附表:
序号 | 申请人 | 性别 | 年龄 | 户籍地址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人口 | 申请居住人数 | 家庭住房情况 | 申请地 | 备注 |
1 | 杨书凤 | 女 | 84 | 重庆市奉节县鱼复街道车站路17号 | 5122261*******1747 | 1 | 1 | 无 | 竹园镇 | |
2 | 吴康明 | 女 | 82 | 重庆市奉节县草堂镇林政村1组 | 5122261*******0312 | 2 | 2 | 无 | 草堂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