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祺盛(重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申请资质申报材料审查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3-06-0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等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我委近期对中祺盛(重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奉节县华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申请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66日至2023616日。

1.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内容应实事求是并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2.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设备和业绩情况的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于202361624时前,通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提交陈述申请,超过公示期的不予受理。陈述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设备和业绩等材料。陈述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地址:重庆市奉节县夔州街道紫云街6号行政次中心4号楼住房城乡建委3楼315室

邮政编码:404600。

联系电话:023-56550399

传真:023-56550158。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66

附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序号

企业名称

资质类别、等级

审查意见

1

中祺盛(重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同意

2

奉节县华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同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