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兴隆镇六垭村卡麂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可研报告的函》(兴隆府函〔2025〕6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和市级财政基础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奉节住建委发〔2024〕192号)和《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市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奉节财建〔2024〕189号)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兴隆镇六垭村卡麂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2501-500236-04-01-248091)。
二、项目业主:奉节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奉节县兴隆镇六垭村。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整治传统民居21栋24户,建筑面积约3200平方米;公共空间综合整治3处面积约800平方米;设置微型消防站1处,灭火箱26处;设置道路标识标牌系统,道路照明系统;设置垃圾收集系统1项;水电管网优化提升。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投资估算412.1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5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25万元,基本预备费用19.53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和市级财政基础补助资金。
八、招标核准: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要求执行。
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开工建设。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