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奉节县乡镇场镇自来水销售价格听证 有关事项的公告
日期:2026-07-08

奉节发改价〔2026〕4号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奉节县发展改革委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奉节县乡镇场镇自来水销售价格听证。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听证事项

拟于2026年8月上旬召开“奉节县乡镇场镇自来水销售价格听证会”。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置20名听证会参加人。

1. 消费者代表9名。由县发展改革委根据网络报名随机选取。报名人数不足时,由县发展改革委委托县消委会推荐产生。

2. 经营代表1名。县城市运营公司1名,由县发展改革委委托县水利局推荐产生。

3. 专家学者2名。由县发展改革委聘请。

4. 县人大代表2名。由县发展改革委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推荐产生。

5. 县政协委员2名。由县发展改革委提请县政协办公室推荐产生。

6. 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代表4名,分别由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信访办、县消委会各推荐1名。

(二)旁听人员。

设置3个旁听席位,旁听人员从消费者中产生,由县发展改革委根据网络报名随机选取。

(三)新闻媒体。

设置2个记者席位,新闻媒体由县发展改革委根据报名情况随机选取。

三、参加听证会人员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的条件。

1. 本县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 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 本县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同意公开姓名、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3. 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旁听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须具备的条件。

1. 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 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听证参加人员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自愿报名的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员。

报名人员请于2026年7月25日前如实将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告知县发展改革委(邮箱:965732431@qq.com,联系电话:13896955267)。

(二)推荐产生的听证会参加人。

推荐听证会参加人的单位请于2026年7月25日前将推荐人员的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告知县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13896955267)。

(三)新闻媒体。

新闻媒体请于2026年7月25日前向县发展改革委报名(联系电话:13896955267)。

五、其他事项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所规定的程序,本次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名单,定价方案等事项由县发展改革委于7月下旬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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