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林场:
清明节即将来临,这一阶段,旅游踏青、林内施工、春耕生产等林内用火增多,特别是清明节期间,进山扫墓、焚香烧纸、燃放爆竹等野外违规用火现象将大幅增加,火源管控难度加大,加之春季风大物燥,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相关森林防火工作函告如下:
一、层层落实好森林防火责任
落实好森林防火责任,是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必要条件。各乡镇、街道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清明节期间,要深入林区一线督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找出工死角、看清盲区,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情。
二、时时开展好森林防火宣教
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前提。清明节期间,祭祀用火的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乡镇、街道要汲取春防期间发生的青莲镇“2.22”较大森林火灾的惨痛教训,创新宣传教育模式,专题做好清明防火宣传,积极开展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处处管控好林区野外火源
加强林区野外用火管控,是减少和避免森林火灾发生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在清明节期间,要落实森林防火网格化巡查和林农交错区定点看护;对留守的老人、儿童、智力障碍等重点人群和林内施工、入林旅游人员要结合扫码入林开展宣传教育;对林区游人吸烟等行为要坚决制止;防火检查哨卡人员要在岗在状态,严防火种入山林;对清明节期间入林上坟烧纸、燃放爆竹及焚烧杂草堆肥等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要依法查处,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形成森林防火高压态势。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加强火情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严格实行“零报告”“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报告”制度。对于通知的卫星热点信息,要在半小时内反馈核查情况,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的,应当说明原因并在一小时内反馈,坚决杜绝“大火小报”“故意迟报”和“隐瞒不报”。清明节期间(4月3日-5日)各乡镇街道要在每日17时前将当日森林防火情况报县林业局,值班电话:023-56733366,森林火警电话:023-56636510。
奉节县林业局
2021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