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499A/2025-0003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0-13
[ 发布日期 ]
2025-10-13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 202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

202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地方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农业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参与涉农的财政、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县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协调落实东西部协作工作,组织开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市级和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5.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船、渔港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8.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县域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市级和县级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县城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能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国际交流合作,承担农业援外有关工作。

15.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6.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农村经济与改革科、发展规划与产业科、计划财务科、粮油经作科、畜牧兽医水产科、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科(对外合作科)、乡村建设促进科、区域协作项目管理科、监督检查帮扶科、市场品牌与智慧农业科、组织人事科教科13个职能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7206.72万元,支出总计16806.7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9.99万元,增长2.4%,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7206.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9.99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与县乡村振兴局单位合并,原由县乡村振兴局实施的项目由农委实施,如2024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加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助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06.72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7206.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9.99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与县乡村振兴局单位合并,原由县乡村振兴局实施的项目由农委实施,如2024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加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助等。其中:基本支出906.50万元,占5.3%;项目支出16300.22万元,占94.7%。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与上年决算都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206.72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99.99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与县乡村振兴局单位合并,原由县乡村振兴局实施的项目由农委实施,如2024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加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助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06.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9.99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与县乡村振兴局单位合并,原由县乡村振兴局实施的项目由农委实施,如2024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加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助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755.30万元,增长1085.5%。主要原因是增加农业项目专项资金,主要是在动植物疫情防疫及控制、种粮大户补贴补差、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奉节县1000万只肉兔全产业链建设、提升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农业产业贷款贴息、万亩撂荒地治理项目、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等项目追加预算,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06.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9.99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与县乡村振兴局单位合并,原由县乡村振兴局实施的项目由农委实施,如2024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加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助等。此外,2024年度年初无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0.89万元,占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44万元,增长102.3%,主要原因是增加抚恤金、原畜牧兽医人员健康休养费等预算项目。

(2)卫生健康支出27.98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0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调减医疗保险支出。

(3)农林水支出16792.33万元,占9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78.11万元,增长1283.0%,主要原因是增加农业项目专项资金,主要是在动植物疫情防疫及控制、种粮大户补贴补差、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奉节县1000万只肉兔全产业链建设、提升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农业产业贷款贴息、万亩撂荒地治理项目、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等项目追加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35.52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4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6.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3.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76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减少78.69万元,在职人员增加2人。公用经费113.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1万元,增长41.0%,主要原因是与县乡村振兴局单位合并,将原应该结算到县乡村振兴局的公用经费指标结算到县农委。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3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三公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9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与上年度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农业政策宣传等工作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0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9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

公务接待费0.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相关部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和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44人,人均接待费114.09元,车均维护费3.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37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0.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60万元,增长578.3%,主要原因是增加培训类项目,如高素质农民培育、就业创业技能培训项目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国内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2.91万元,增长41.0%,主要原因是与县乡村振兴局单位合并,将原应该结算到县乡村振兴局的公用经费指标结算到本单位,由本单位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1.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1.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1.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9.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8%。主要用于采购奉节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点样品检测化验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部门整体预算绩效开展了绩效自评,其它项目绩效由本部门汇总开展绩效评价。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本单位的部门整体预算绩效和项目绩效评价由本部门汇总进行公开。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已完成所有绩效目标项目。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奉节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正在对我单位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张春林   023-5655515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