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奉节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5-06-18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报奉节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农业企业: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4〕72号)、《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奉节财农〔2024〕163号)和《奉节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20-2025年)》文件要求,现将秸秆综合利用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规模

一是在全县拟培育肥料化、饲料化利用市场主体4-6个,总补贴资金58万元,要求培育的市场主体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0%,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能带动周边农户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二是由科研单位牵头,建立秸秆综合利用试验示范基地1个,示范面积200亩以上,拟补助资金20万元。

二、申报主体

种植(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申报条件

(一)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利用市场主体申报条件。

1.要有一定的生产规模、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筹措实力,健全的加工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利用秸秆肥料化或饲料化在200吨以上。

2.要有秸秆肥料化或饲料化利用的设施设备、收贮加工、运输、饲料利用或堆沤发酵等生产条件(如计划新购置和建设的内容要有建设内容及投资清单);

3.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利用来源的相关佐证资料(如自己流转土地种植要有土地流转、种植作物的证明,收购农户的秸秆要有相关合同);

4.开展社会化服务的企业要有服务的人员、设备、服务合同等。

(二)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和试验研究基地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要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及研究基础,要有试验研究的重点方向和内容;

2.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基地200亩,形成秸秆“收-储-运-用”综合利用管理和技术模式;建立试验研究基地1个:主要开展农作物秸秆就地粉碎、还田肥料化利用或异地多元高效利用等多种利用方式研究;

3.要求申报主体要有低能高效好氧堆肥设备、秸秆粉碎机等设备,有利于试验研究推进的条件。

四、资金用途及补助标准

资金主要用于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设备购置、秸秆收贮场地建设、秸秆运输、使用等环节。将对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主体给予适当补贴,其中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离田利用补助300/亩(收割运输环节补贴100/亩、加工处理及利用200/亩,积极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秸秆利用的加工、运输、收贮、利用),秸秆利用农机具补贴总额不超过购机总额的70%;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和试验研究基地拟补助资金合计20万元。

五、建设期限

20256月至202512月。

六、申报程序及补贴方式

申报程序:按照“业主申报-乡镇审核上报-县级评审公示、批复程序,对实施方案可行、建设内容及投资补助合理、组织措施得力、管理措施有效的申报主体,经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实施。

补贴方式:先建后补。

七、申报要求

请按要求,认真、准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申报企业必须经乡镇政府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上报。

八、装订要求

材料实行双面打印、复印,简单装订。

九、报送方式

将《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以及相应的资质佐证材料电子扫描件于2025年6月27日15:00前,报送到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永安街道彩云街106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余红梅,联系电话:15023444952。

特此通知

附件:1. 项目实施方案(简易格式)

2.   奉节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汇总表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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