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根据《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奉节县乡村振兴局奉节县财政局关于做好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工作的通知》(奉节人社发〔2022〕96号)和《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就业扶贫示范车间(基地)复评工作的通知》(奉节人社白头〔2022〕30号)要求。经过原就业扶贫示范车间和鲁渝乡村振兴就业帮扶基地主体申报,乡镇(街道)实地核实,县人力社保局、县乡村振兴局和县财政局对照复评标准进行综合研判,拟认定奉节县桂全金属制品加工厂等55个企业为就业帮扶车间,现将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023-56557258。
附件:奉节县就业扶贫示范车间(基地)复评结果公示表
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