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 )文件规定,经审核,拟对以下1人支付病残津贴,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23-56551738。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鉴定结论 | 申请时间 | 病残津贴开始支付时间 | 备注 |
1 | 彭庆燕 | 女 | 197108 | 200801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202506 | 202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