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57Y/2025-000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司法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0-13
[ 发布日期 ]
2025-10-13
奉节县人民调解中心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奉节县人民调解中心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负责调处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具有可调解性的信访案件。

二是调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

三是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四是承担全县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

五是负责社会矛盾纠纷综合调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

六是县司法局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奉节县人民调解中心为奉节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根据上述职责,核定奉节县人民调解中心机构规格为副科级。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85.2万元,支出总计285.2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5.19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增加、调资、工资晋级调整及社保公积金缴纳基数提高等,支出全年预算安排与收入预算情况一致。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85.2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35.19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增加、调资、工资晋级调整及社保公积金缴纳基数提高等,支出全年预算安排与收入预算情况一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2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85.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5.19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增加、调资、工资晋级调整及社保公积金缴纳基数提高等,支出全年预算安排与收入预算情况一致。其中:基本支出285.2万元,占1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当年收支平衡,较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5.2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19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增加、调资、工资晋级调整及社保公积金缴纳基数提高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5.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5.19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增加、调资、工资晋级调整及社保公积金缴纳基数提高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7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结算,调资、超额绩效结算、社保及公积金基数提高等人员经费增加52.33万元,公用经费增加3.37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5.19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增加、调资、工资晋级调整及社保公积金缴纳基数提高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7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结算,调资、超额绩效结算、社保及公积金基数提高等人员经费增加52.33万元,公用经费增加3.37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当年收支平衡,较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203.43万元,占7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79万元,增长12.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支出增加、调资、超额绩效结算、工资晋级调整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8.4万元,占1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2万元,增长9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晋级调资社保缴费基数提高,另外行政事业人员的社保是一起申报缴纳,调整结算时,含有本级社保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1.13万元,占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8万元,增长86.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晋级调资医疗缴费基数提高,另外行政事业人员的医保是一起申报缴纳,调整结算时,含有本级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2.24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3万元,增长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晋级调资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公积金缴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5.1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2.16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费用增加、调资、工资晋级调整及社保公积金缴纳基数提高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费用。公用经费30.0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03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结算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41.3%,主要原因是年末调整了预算指标,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节约开支,反对浪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较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乡村振兴、普法宣传、办理援助案件、办理全县行政案件复议及应诉、指导人民调解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等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本级核算,本单位无费用预算及支出。

公务接待费0.4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部门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41.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节约开支,反对浪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较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58.7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6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43万元,下降40.6%,主要原因是随着对会议的要求,精简及合并会议,节约开支,降低成本。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02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2024年较多使用线上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资产在本级统一管理核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没有项目支出,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及项目评价已在本级开展。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无。

2.绩效自评报告。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毕芳023-565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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