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普法工作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复核结果的公示
日期:2026-04-28


为加强我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创建质量,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重庆市司法局 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的通知》(渝普法办〔20264号)要求,奉节县普法办于20264月对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全面复核,根据工作需要,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428日——202659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202659日前以电话或者邮件的形式向奉节县普法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奉节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陈亚兰18223976810     邮箱:3166332166@qq.com

奉节县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6428

建议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

1

奉节县夔门街道百梯社区

2

奉节县鹤峰乡长连村

建议撤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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