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中心是根据国家卫生部《关于城镇医疗机构体制改革实施的意见》精神,于2002年在撤销原县卫生防疫站的基础上组建的由政府举办的全额拨款公益性卫生事业单位。中心占地面积 6亩,建筑面积5100余平方米,其中实验室用房1700平方米。中心编制总额60人,实有在编职工60人,退休职工32人、遗属8人。设有监测科、技管科、慢病科、疾控科、检验科等14 个科室。拥有原子吸收仪、气象色谱仪、液象色谱仪等大中型设备二十余台件。主要基本职责有:
(一)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
(二)负责辖区内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指导各医疗机构收集、报告疫情并审核;
(三)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
(四)组织指导消毒杀虫、开展病媒生物监测,控制其危害;
(五)承担辖区内从业人员(公共场所、食品生产经营、饮水、化妆品等)的健康体检和出具健康证明,承担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体检相关工作;
(六)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以及其他职能部门委托的在中心资质能力范围内的检测工作;
(七)协助卫生行政和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现场处理和开展相关因素的流行病学调查;
(八)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疾病的防治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地方病、慢性病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九) 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十)指导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预防接种工作。
(一)职能职责
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疾病预防控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执行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和方案;完成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开展传染病及其流行因素监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及效果评估。执行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预防控制规划和方案;完成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开展病情及流行因素的监测和报告,负责地方病病情和寄生虫病疫情的调查和处置及效果评估。执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方案;组织指导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工作,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危险因素监测和报告,筛查高危人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考核与评价防控效果。
(三)承担和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任务;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预警;提供应急储备的技术支持;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开展人员培训、演练及技术指导。落实和开展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跟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提供相关信息。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技术方案;承担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核实报告、现场调查与处理、标本采集和保存等现场处置工作。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进行评估和报告。
(四)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设要求,组织开展网络直报工作。执行信息管理相关标准、规范和制度;维护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网络的运行;及时更新、报告相关信息,保证信息安全和信息质量。执行信息分析报告制度,为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经济建设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五)承担职业、放射、环境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干预工作;参与职业危害、环境污染和中毒事故的现场处置,配合开展放射事故等的现场处置。开展辖区内食源性疾病和食品污染物的监测和报告,开展食品污染、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执行营养改善规划和方案;承担营养监测、调查、报告工作;组织开展城乡居民的营养教育指导;参与营养相关重大事件的调查与处理。开展学生常见病及影响因素监测报告;落实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措施。
(六)参加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网络和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安全防护和管理;引进应用相关的新技术、新方法;为社会提供相关评价和技术服务。开展常规微生物和寄生虫检测检验、病原学鉴定;按规定安全收集、管理菌种和毒种。开展常见健康影响因素、有毒有害因素及中毒事件毒物的检测。
(七)执行健康教育规划,开展需求调查,制订辖区不同人群的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方案。实施辖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方案,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项目,制作和发放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材料,指导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依照健康教育规划和方案,检查和评估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效果。
(八)参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督导和评价,开展辖区业务培训、指导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建立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库,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参与疾病预防控制的应用性研究,应用适宜技术。
(九)承办县卫生健康委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核定奉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规格为相当正科级,内设机构20个,其中职能科室5个:办公室(党建办)、政工人事科、总务科、财务科、保卫科;设置业务科室15个:传染病预防控制科(应急办)、结核病预防控制科(结防科)、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科(性艾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与地方病预防控制科(慢病与地病科)、免疫规划科、监测科、职业卫生科、学校卫生科、消毒与媒介生物控制科(消媒科)、微生物检测科、理化与卫生毒理检测科、技术管理科(技管科)、宣传与健康教育科(宣教科)、放射科、信息科。
科室职能职责具体如下:
办公室:负责办文办会、组织指挥、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开展党的建设工作,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关于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政工人事科:负责组织人事等工作。
总务科:负责后勤服务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
财务科: 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绩效核算。
保卫科:负责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传染病预防控制科(应急办):拟定全县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开展传染病预测、预报工作;负责全县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宣传教育和咨询等;负责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调查处理及控制工作。负责疫情信息收集统计和分析预警研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统一指挥、调度。
结核病预防控制科:拟定结核病防治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各项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指导与评价;实施结核病人归口管理,保证结核病防治项目的顺利实施;负责督促检查各医院结核病人登记、报告、治疗和管理工作;收集分析结核病防治工作有关资料,建立基础档案,实施资料档案化管理。
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科:落实全县艾滋病、性病等预防控制规划并开展健康教育、技术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做好辖区艾滋病、性病疫情分析工作;开展艾滋病综合监测、行为干预等工作;参与艾滋病疫情调查处置。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与地方病预防控制科:拟定落实慢性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方案等。开展监测和网络直报工作,收集分析评价,反馈监测结果,提出相应措施,开展知识培训、健康教育及效果评价。
免疫规划科:拟定免疫规划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疫苗的计划、分发和使用管理;开展常规免疫接种监测,对预防接种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开展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及处置;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
监测科:承担辖区内生活饮用水的水质监测工作。执行全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工作;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对食品安全事故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技术处理工作。
职业卫生科:开展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的报告工作;开展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开展职业性尘肺病随访与回顾性调查工作。
学校卫生科: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分析与评价。负责全县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的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消毒与媒介生物控制科:拟定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和托幼机构等重点行业的预防性消毒质量与感染监测、开展病媒生物的种群密度与消长、侵害状况。
微生物检测科:负责微生物、病原体的检测、分析与评价等。
理化与卫生毒理检测科:负责食品、理化、水和废水、公共场所的检测、分析与评价等。
技术管理科:负责管理体系文件和检测技术文件的编审报批,受控文件的确认管理;协助质量负责人组织管理体系内审和管理评审;组织实施实验室比对和能力验证;负责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发放和归档;负责相关技术标准的收集与控制;负责非标检测方法等申请确认的受理。
宣传与健康教育科:围绕中心业务工作任务与重大活动,开展健康教育宣传;组织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及特殊情况下应急性健康教育活动;健康教育相关宣传品的制作、发放等工作。
放射科:负责影像诊断检查和仪器设备维护。
信息科:负责维护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及中心网络,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系统信息的收集汇总审核上报。
(三)单位构成
核定奉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额事业编制120名。
编制结构为行政管理岗位5名,专业技术岗位109 名,工勤岗位6名。
核定单位领导职数4名。主任1名,党支部书记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负责人22名。
(四)机构改革情况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公共卫生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的要求,努力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处置能力,根据《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渝卫发〔2020〕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实际,经县卫生健康委党委研究同意,特请示明确奉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级别正科级,核定编制120名,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管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936.52万元,支出总计3936.5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8.18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财政拨款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936.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8.18万元,减少12.8%,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财政拨款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0.25万元,占51.32%;事业收入1916.28万元,占48.68%;经营收入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936.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8.18万元,减少12.8%,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171.7万元,占80.57%;项目支出764.83万元,占19.43%;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20.2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45.95万元,减少2.22%。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9.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04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进员工财政拨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9.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04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5.42万元,占62.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外交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国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教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9.15万元,占9.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9)卫生健康支出1775.89万元,占87.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1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11)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12)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13)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16)金融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19)住房保障支出54.21万元,占2.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2)其他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3)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9.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9.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3.69万元,减少16.26%,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社保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性绩效、年终超额绩效。公用经费206.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74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车辆租赁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万元,减少99.56%,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拨款减少。本年支出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万元,减少99.56%,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8万元,下降59.24%。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费、维修维护费、保险、车辆过路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XX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7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机关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万元,增加5.1%,主要原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差旅费、办公费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8万元,增加581%,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培训费增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6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绩效和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18223859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