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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第四季度行政处罚案件汇总表 | ||||||||||||||
| 序号 | 专业 | 单位名称 | 经营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社会信用代码 | 案件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文号或编号 |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其他处理情况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机关 | ||
| 罚款(元) | 没收违法所得(元) | 其他 | ||||||||||||
| 1 | 医疗卫生 | 王伟 | 重庆市奉节县兴隆镇24米街步步高楼上203 |
王伟 | 无 | 王伟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 王伟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 奉卫医罚〔2025〕28号 | 70000 | 3230 | 没收药品、医疗器械 | 2025/10/10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2 | 医疗卫生 | 奉节县李善富中医综合诊所 | 奉节县鱼复街道诗仙东路 | 李善富 | 92500236MA5UAQJJ5C | 奉节县李善富中医综合诊所卜德育、陈玉玲等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时未佩带载有本单位名称、本人姓名、职务、职称等真实执业信息的标牌案 | 奉节县李善富中医综合诊所工作人员陈玉玲、卜德育上岗工作时未佩戴载有本单位名称、本人姓名、职务、职称等真实执业信息的标牌 未按照规定销毁使用过的一次性带空针的注射器 |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医疗机械管理条例》第九十条第二项 |
奉卫医罚〔2025〕29号 | 2000 | 0 | 警告 | 2025/10/11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3 | 医疗卫生 | 重庆华玺医院有限公司 | 重庆市奉节县鱼复街道诗城路608 号 |
陈次发 | 91500236MA5YPBPG32 | 重庆华玺医院有限公司使用3名未取得限制使用级或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限制使用级或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等案 | 重庆华玺医院有限公司使用3名未取得限制使用级或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限制使用级或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时未佩戴有真实执业信 息的标牌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奉卫医罚〔2025〕30号 | 16000 | 0 | 警告 | 2025/10/14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4 | 医疗卫生 | 重庆康诚健诊所管理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奉节海成路综合诊所 | 重庆市奉节县永安街道海成路21号D区商业门市负2-1-29 | 王洋 | 91500236MAACBK8R2G | 重庆康诚健诊所管理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奉节海成路中医综合诊所未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医务人员及其资质情况、收费标准等公示于明显位置案 | 重庆康诚健诊所管理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奉节海成路中医综合诊所未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医务人员及其资质情况、收费标准等公示于明显位置。 重庆康诚健诊所管理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奉节海成路中医综合诊所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时,未佩带载有本单位名称、本人姓名、职务、职称等真实执业信息的标牌。 一次性使用的带空针注射器使用后,未按照规定销毁。 |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十条第二项 |
奉卫医罚〔2025〕31号 | 3000 | 0 | 警告 | 2025/10/22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5 | 医疗卫生 | 谭大林 | 奉节县永安街道三台 | 谭大林 | 无 | 谭大林非医师行医案 | 未取得或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 奉卫医罚〔2025〕32号 | 20000 | 80 | 无 | 2025/11/21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6 | 医疗卫生 | 重庆城念口腔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奉节公平车家坝口腔诊所 | 重庆市奉节县公平镇车家坝社区聚龙组24号 | 刘光平 | 91500236MADGWFHL0U | 重庆城念口腔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奉节公平车家坝口腔诊所未将医务人员及其资质情况公示于明显位置案 | 未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医务人员及其资质情况、收费标准等公示于明显位置 |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奉卫医罚〔2025〕33号 | 1000 | 0 | 无 | 2025/11/21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7 | 医疗卫生 | 奉节刘华口腔诊所 | 重庆市奉节县鱼复街道清明巷1号1栋204号 | 刘华 | 92500236MA5YHHGX81 | 奉节刘华口腔诊所使用本专业以外的卫生技术人员张媛媛、李文等 2人正在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1、使用本专业以外的卫生技术人员张媛媛、李文等2人正在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2、奉节刘华口腔诊所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时,未佩带载有本单位名称、本人姓名、职务、职称等真实执业信息的标牌。 |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2、《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奉卫医罚〔2025〕34号 | 37000 | 0 | 无 | 2025/12/3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8 | 医疗卫生 | 奉节县蔡众力口腔诊所 | 重庆市奉节县鱼复街道人和街1号 | 蔡众力 | 92500236MA5YD81J1T | 奉节县蔡众力口腔诊所使用超出执业范围的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案 | 1、非卫生技术人员向云炎等1人正在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2、奉节县蔡众力口腔诊所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时,未佩带载有本单位名称、本人姓名、职务、职称等真实执业信息的标牌。 |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2、《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奉卫医罚〔2025〕35号 | 12000 | 0 | 无 | 2025/12/8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9 | 医疗卫生 | 向云炎 | 重庆市奉节县鱼复街道人和街1号 | 向云炎 | 无 | 向云炎未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案 | 医师经注册后,未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 奉卫医罚〔2025〕36号 | 10000 | 0 | 无 | 2025/12/8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10 | 公共场所 | 奉节县东江宾馆 | 重庆市奉节县永安街道少陵路1号附38号1幢202 | 苟开平 | 92500236MA609CFU07 | 奉节县东江宾馆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方传林等3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方传林等3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奉卫公罚〔2025〕1号 | 500 | 0 | 警告 | 2025/10/10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11 | 职业卫生 | 奉节县先华汽贸有限公司 | 重庆市奉节县西部新区魏家社区3社迎宾路11-3号 | 周仙国 | 91500236MA5U4JNL5E | 奉节县先华汽贸有限公司未健全操作流程案 | 未健全操作流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二项 | 20250004 | 0 | 0 | 警告 | 2025/10/28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