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费雯雯口腔诊所”负责人自身原因申请注销执业登记。我委依据《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决定予以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证号:MA60N2TM350023617D2152,地址:奉节县永安街道诗城西路134号滨江国际天街2区负一层-1-06、-1-07号商铺。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示。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24日